第八章:犹大人的反击

1当日,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末底改是她的亲属。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

前面的变故,我们后人读到这里,都足够惊心动魄了,当事人的感受一定会更加强烈。世人一定会感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间君王的权柄真是大啊!岂止百姓,贵为宰相也不过如此。末底改和以斯帖此刻也可以进入这样的思维。对于他们自己,危机已经过去了,甚至还得到了如此丰厚的意外奖赏。是否可以就此感激命运,鸣锣收兵?如果采取无神的立场,把事故看作人为因素引发,如奸人弄权、长官意志等,以斯帖派和末底改是可以见好就收,最多是掀起一场平反运动。这正是世人(包括当事人)对于文革中发生一系列事件的认识。可以把哈曼类比成林彪或四人帮;以斯帖派和末底改代表那些开始受害、后来平反得益者;亚哈随鲁王则是权倾一时的毛泽东。在这样的思路下,王(或人)的作用就显大了,神就隐身了。于是,世人抱怨说,哪有神啊?神在哪里啊?神一定偏爱犹太人啊!无神论者的历史观由此而生。

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5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6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7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8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

可以想象,以斯帖此刻的信心与开始时相比,已经大不一样了。但从外表看,似乎没有什么两样: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以斯帖在求谁?当然在求王,因为眼前的王有生杀大权。但是,在以斯帖眼中看到的,岂止一个肉身的王,以斯帖在灵中,借着信心,正在祈求全能的上帝,以祂自己的旨意和方法,借着眼前这个肉身的王之手,收回成命,解除犹太人的危难。王照办了。因为神作工了。但是,在王的意念中是不清楚的。王说: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王是对的,人是不能废除,但神可以废除。因为,神说立就立,说废就废。

9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10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11-12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13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14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

注意经文中的日期。以斯帖入宫,是亚哈随鲁王第七年十月(2:16)。哈曼设计谋害犹太人,是在亚哈随鲁王第12年正月,并抽签定下日子,即当年的12月(亚达月)13日。正月13日,王照着哈曼的意思下旨。(3:12)现在是3月23日。王再次下旨,容许犹太人在同一天(12月13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从3月到12月,敌我双方都有整整将近9个月的时间,做决战的准备。

15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16犹大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17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

这是末底改要打的心理战。因为敌我双方都收到了两份内容相反的王的谕旨。鼓起犹太人的士气,是末底改的当务之急。因此,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用现代基督徒的话来说,这叫做见证。见证犹太人(信神的人)有“光(Light)、欣喜(Gladness)、快乐(Joy)、尊荣(Honor)”,而敌人只有黑暗、忧愁、胆怯和羞辱。今天的基督徒也要如此向世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