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 47

19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The son can do nothing of his own accord, but only what he sees the Father doing. For whatever the Father does, that the son does like wise.

我有一个重要问题:子是不能做,还是不愿意做?如果说是不能做(can do nothing),岂不成了机器人?离开了父他就毫无能力?子的能力与父的供应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同样,人的能力与天父的供应是什么关系?人在不认识天父的时候,做坏事也做好事。这种能力是创造主赋予的(因为一切都来自创造主)。既然耶稣也是人(100%的全人),他至少也具备人所拥有的、天然的做事的能力(包括做好事和做坏事)。那么,他在地上所显示的超自然能力(也就是我们常人所不具备的),与天父的供应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电器与电源的关系吗?天父随时都握着开关控制电源?离开了天父他就不能做任何超自然的事了?如果是这样,那么,耶稣在沙漠里接受魔鬼的试探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再说,不是连巫婆都或多或少有某种超自然的能力吗?可见,耶稣这里说的,不是不能做,乃是不愿意做,因为他顺服父神的旨意。在这个意义上,主耶稣为我们立下了一个活的榜样,把“To do the will of him who sent me to accomplish his work”看作是自己生命的粮食,也就是生命的根本和目的。

20 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For the Father loves the Son and shows him all he himself is doing. And greater works than these will he show him, so that you may marvel.

既然子在意愿上只作父给他看的事情,也就是父自己作的,如果父不给他看,子岂不是什么也不能作了吗?正是如此。所以,耶稣紧跟着的一句话就非常重要:“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对我来说,这句经文的最大启示是:把“爱”与“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连在一起。在我们的人生经历里,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就会愿意与他分享自己一切的经历,并努力让对方也能够参与其中。英文里有一个词,叫做“Partake”,夫妻、父子、朋友之间的爱,都可以用 Partake 的程度来衡量。约翰福音3:16 说:神爱世人。有多爱?“甚至将他的爱子赐给他们”。把 3:16 与 5:20 连起来读,我们就会看到,“神爱世人”有多深?深到一个程度,神愿意让人 Partake(通过耶稣基督)自己所作的一切事。这就是为什么神把圣经赐给人。同样,基督爱基督徒,把教会赐给他的门徒,门徒可以通过参与教会事奉,来 partake 他在地上所作的事。什么是更大的希奇的事?且看下节经文。

21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For as the Father raises the dead and gives them life, so also the Son gives life to whom he will.

哦,这就是了。父差子来世上的重要旨意(也就是父指给子看的事)是救赎世上的人,也就是让灵魂死亡的人(the dead)在他里面获得重生,与经文 3:3 相呼应。“随自己的意思”与“风随着意思吹”的意象一致。

22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The Father judges no one, but has given all the judgment to the Son,

可以说,第一件事 救恩。第二件事是审判。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是死,这是第一次审判,已经定了。所以说,这里所说的审判,应该指耶稣再来时的第二次审判,也就是最后的审判。这件事,父全然交给子去做,其实是通过子来做的。第二次审判与上帝的救恩是什么关系?其实是一个分币的两面,也可以说是同一件事。为什么?因为…..

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that all may honor the Son, just as they honor the Father. Whoever does not honor the Son does not honor the Father who sent him.

凡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的,子就叫他们活着(重生得救);凡不尊敬子的,就失去了重生的机会。什么叫 “尊敬”?“尊敬”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相信”。如果连“相信”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尊敬”呢?所以,不信的,就是不尊敬的。所以,与经文 3:16-18 呼应:“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7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犹太人相信耶和华是“审判全地的主”所以,耶稣在这里第一次向犹太人宣布,在最后审判这件事上,他与父神等同。

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Truly, truly, I say to you, whoever hears my word and believes him who sent me has eternal life. He does not come into judgment, but has passed from death to life.

再一次把“尊敬我的”,与“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相关联。注意,这里的“出死入生”,用的是完成时 (has passed from death to life),强调对于“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出死入生”已经发生了,用不着等到将来。

25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Truly, truly I say to you, an hour is coming, and is now here, when the dead will hear the voice of the Son of God, and these who hear will live. For as the Father has life in himself, so he has granted the Son also to have life in himself.

“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里的“时候”,指什么?就是指“重生”(出死入生)。也就是说,“重生”就在现在,不要等到肉身死后,现在就正在和已经发生了。因为父已经将生命的种子赐给子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死人指谁?当然是指没有“重生”的所有的世人。凡听见子声音的人,才是重生的人;凡听不见的,就没有重生,所以也就无法听见。我们要问:“重生”与“听见”(或者, “重生”与“因信称义”),到底孰先孰后?孰因孰果?其实,“重生”与“听见”(或“信”)都不是“因”,都是“果”。那真正的“因”,是耶稣(life in him),那赐生命的神的儿子!

27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And he has given him authority to execute judgment, because he is the Son of Man.

这里指的审判,是指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审判。耶稣之所以被称为人子,乃是因为父把审判的权柄交在他手里。对于世人来说,无论你信奉的是什么宗教,耶稣是唯一的拯救,除他以外,别无他路。这也是我们传福音的严肃之处。

28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Do not marvel at this, for an hour is coming when all who are in the tombs will hear his voice and come out, those who have done good to the resurrection of life, and those who have done evil to the resurrection of judgment.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因为还有更希奇的呢?是什么?那就是,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活人死人都要重新复活,经历第二次(最后)审判。这是耶稣第一次向世人宣告,他能使死人复活受审判。因此,耶稣关于重生的教义,包括了复活与审判的教义。我特别注意到,耶稣在这段经文里,明确强调了“行为(done good; done evil)”对于二次审判的重要性。但这里的行为,应该是新生命的果子,是出于信心上的行为,而不是没有信心、律法主义的行为。

30“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30"I can do nothing on my own. As I hear, I judge; and my judgment is just,because I seek to do not my own will but the will of him who sent me.

这段话,是经文 5:19 的重复,但把“作什么”具体到“审判”这件事上。审判因此是公平的。但世人如何相信此言为真呢?于是有了关于见证的重要经文。

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31"If I testify about myself, my testimony is not true.

“见证”一次,在约翰福音里一共出现了 43 次。这里是耶稣第一次提到为自己做见证。民数记 35:30;申命记 17:6 提到要至少 2-3 个人作见证的要求。神是信实的。即便神自己的话,也不是随心所欲。不仅严格符合逻辑,而且推理的前提也必须是坚实可靠、可以被人所接受的。见证就是对前提真伪的见证,是人理性推理的基础。神赐人神迹,其功能也是提供见证。所以说,神是可以被认识的。甚至可以说,神可以被理性所认识(只要前提的见证是真的)。这里耶稣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耶稣的见证当然是真的,不管有没有其它见证,总是真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体谅人的有限(见经文5:34)。

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32There is another who testifies on my behalf, and I know that his testimony to me is true. 33You sent messengers to John, and he testified to the truth.

许多人(包括我们)都给耶稣作见证,但并不是每一个人的见证都是真的。所以,耶稣紧接着补充说: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可见耶稣的逻辑十分严密。(但愿耶稣也是这样评论我们的见证)。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这里耶稣提醒犹太人不要轻看约翰的见证,因为这人不一般,他虽然没有行过一个神迹,可是比旧约历史上所有的先知还大。此段经文,呼应了第三章 22-36 施洗约翰的见证。

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34Not that I accept such human testimony, but I say these things so that you may be saved.

当然,约翰也是人。我之所以强调他的见证,并不是说,关于我身份的见证,单单来自于他。哦,不是的。我这样说,乃是为了帮助你们,从约翰的见证开始,一步一步认识真理。约翰只是你们认识真理的第一个台阶。你们不能只停留在这个台阶上。同样,今天基督徒(包括牧师)的见证,也都是人的见证,都不是直接来自神的见证。唯有直接与耶稣相遇,才能超越所有人(包括施洗约翰)的见证。如果只停留在这个台阶(人的见证),我们就永远不能见到来自神的荣光。

35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5He was a burning and shining lamp, and you were willing to rejoice for a while in his light.

我不知道耶稣说这话时,约翰是否还活着。但不管怎样,耶稣这里用的是“过去式(was)”,暗示由人而来的见证,总是像一盏燃烧的灯,明亮一时,却不能给予永远的光芒。我的经历也表明,当我们听传道人的讲道,无论怎样吸引人、怎样有口才、怎样叫我们兴奋一时,但在我们心里总是不能持久。正如耶稣说的,You were willing to rejoice for a while in his light。我们都有 rejoice for a while 的经历。因为任何人口中出的话语,即便内容里有真理,却没有生命和权柄。耶稣在这里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提示:生命与权柄不是来自话语,乃是来自说话的那一位!

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36 But I have a testimony greater than John's. The works that the Father has given me to complete, the very works that I am doing, testify on my behalf that the Father has sent me.

你们也许更加喜欢来自人的见证,但是耶稣自己的见证比任何人的见证要大的多。因为他要做的事,可以见证耶稣与天父的合一。对此,耶稣说,他的第三个见证,就是父自己。

37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38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37And the Father who sent me has himself testified on my behalf. You have never heard his voice or seen his form,38and you do not have his word abiding in you, because you do not believe him whom he has sent.

注意:关于第三个见证,也就是最重要的见证,出现了一个天大问题。世人(我们都包括在其中)看不见、也听不到(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怎么知道这个见证的存在呢?为什么看不见、听不到?因为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为什么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非常严密的推理。看来我们有麻烦了。这里出现了一个互为因果的信仰死结:“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39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39"You search the scriptures because you think that in them you have eternal life; andit is they that testify on my behalf. 40 Yet you refuse to come to me to have life.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也许你会说,不对啊,我们读经,读神的话语,不就是为了让神的话语存在心里啊!神的话语(圣经)不就是神的道吗?只要我们读神的话语,不就有了神的道存在心里吗?不就可以信“他所差来的”,不就可以“听见他的声音,也看见他的形像”了吗?这个互为因果的信仰死结不就打开来吗?且慢,当年的犹太人正是这样想的。且听耶稣如何说。耶稣说:哦,我知道你们查考圣经,以为内中有永生。让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圣经只是为我作见证而已,“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that testify on my behalf”。见证什么?见证:唯有到我这里来才能得永生!注意:不是耶稣把我们引到圣经前面,从圣经里得永生;乃是圣经把我们引到耶稣面前,在耶稣里面得永生。这是一个极大的区别。如果我们把耶稣,变成耶稣的话语、上帝的话语、上帝的道,我们走的是前面一条道路;如果我们把上帝的话语、上帝的道,变成耶稣赐给我们的新生命,我们走的是后一条道路。其实,前一条就是犹太人的道路。所以,耶稣说: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其实没有,有的只是见证,只是路标、地图、说明书,还不是生命。我(道成肉身的耶稣)才是赐生命的。于是,打开“信仰死结”的光,终于向我们照来了:就是经文 5:40 的肯定句,“你们到我这里来得生命”!所以,在人这里无法打开的信仰死结,只有神可以打开!这就是耶稣“道成肉身”的意义所在。

41“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42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41 I do not accept glory from human beings.42But I know that you do not have the love of God in you.43I have come in my Father's name, and you do not accept me; if another comes in his own name, you will accept him.

为什么耶稣的口气那么肯定: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因为,如果没有重生,人无法有上帝的爱。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5:40),所以。“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无可争议,这就是耶稣的逻辑。也许我们要争辩说,可是,耶稣啊,我们不是称你为主吗?我们不是接待你了吗?我们不是你的门徒吗?为什么说,你们并不接待我?这句经文的难处在于,什么是“接待”?(感谢主!我们终于有问题了。而且是一个天大的问题。)“接待”的英文是“Accept”或者“Receive”。这里的“接待”(或“接受”),是否与经文 5:40“Yet you refuse to come to me to have life.”相关联?耶稣要我们“接受”的,不正是耶稣所赐给我们的新生命吗?难道还有其它意思吗?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这里的别人指谁?我认为,是指耶稣以外的所有的人,包括摩西。可是,除耶稣以外,谁还能赐给我们新生命呢?

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44 How can you believe when you accept glory from one another and do not seek the glory that comes from the one who alone is God?

前面说过,解开信仰的死结,在于接受耶稣的新生命,也就是重生。这个新生命是一个恩典、一个奥秘,像风一样。但是恩典到了你面前,你如果不接受,或者不接受是因为你不追求(seek)。为什么不 seek?因为人只知道 seek 来自人的荣耀和好处,满足于来自人的荣耀和好处;那来自独一的真神的恩典与荣耀,反而视而不见了。所以说,人之所以陷在信仰死结里不能自拔,还有一个原因乃是把追求的眼睛盯在人的荣耀,而不要神的荣耀。定世人的罪正在于此。所以,第一件要紧的是,就是把我们追求的眼光,从世界、人的荣耀上移开,放在耶稣身上。

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46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45 Do not think that I will accuse you before the Father; your accuser is Moses, on whom you have set your hope.46If you believed Moses, you would believe me, for he wrote about me.47But if you do not believe what he wrote, how will you believe what I say?"

伟大的耶稣真是幽默。他说,你不是追求苦苦来自摩西的荣耀吗?我告诉你,你们从摩西那里得到的,不是荣耀,而是责备(Accuse)!我们知道,犹太人的特点是,非常看重摩西的责备,因为他们把自己信仰的希望,放在摩西身上。表面上看来,犹太人很信摩西的话,以为有他们信仰的根基,没有漏洞,百无一失,没有任何死结。耶稣说,非也。你们对摩西的信仰,根本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完美、牢靠。不是吗?如果你真的相信摩西,你就必信我了。因为摩西的话语里,有关于我的见证。你一定是首先不相信摩西的话语,所以也就无法相信我了。由此看来,犹太人对于摩西的信仰里面,同样有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46“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你们自以为接受了摩西的话,其实所谓的“接受”,只不过是摩西律法的字句而已,而不是话语后面的生命,因为,“我就是生命”。还记得第四章提到的“雅各的井”吗?没有生命的话语,就像井里的水,喝了再渴,渴了再喝。唯有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 4:14)。圣经的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那叫人活的精意,就是字句后面的生命:主耶稣基督,就是圣灵,就是三位一体的神。这就是摩西信仰的死结,也就是律法的死结。唯有在耶稣那里才能解开。到底如何在耶稣那里解开?且让我们继续读耶稣自己的话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