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上一篇的结尾处,我们看到,值得推敲的问题是,“体验与反思”的宾语到底是什么?从字面意思看,“体验与反思”的宾语是我们的经历,也就是这个“世界”并发生在其中的“所有事情”。在这里,“我”始终是主体,“世界(包括事情)”是客体。“人”与“世界”之间是一个主客分离、互为他者的“二元关系”。正是这个“主客二元”的结构,是我们在应用“体验与反思”概念时的一个未加思索的“前见”。
(2)当我们运用“主客二元”的定势思维时,我们对在真实世界中的遭遇,可以是任何一个遭遇,包括一个人,一本书,一件事情,一段经历,一个回忆等,进行认真的“体验与反思”,并在过程里收获或愉悦,或感动,或经验,或教训,或智慧的启迪,或失败的警醒等。我们从中或发现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或没有发现任何意义和价值。无论哪种情况,主体“企图”从客体里获取什么的立场,巍然未动。
(3)我们说这是一个“认知”结构,是因为无论是“理解”、“认识”、“体验与反思”,还是“理解与自我理解”,都与“认识论”密切相关。(自问)这样的认识论“前见”是怎样成为我们的思维定势的?对此,粗略的回答是,主要通过欧洲近代史上的启蒙运动,进入现代人(我们)的脑袋。在这样的思维框架下,我们借着认知的体验,或不断收获而成为了人生的乐观主义者(比如黑格尔哲学,马克思主义,科学进步观,儒家),或因不断挫折而最终一无所得,成了人生的悲观主义者(比如现代的虚无主义,佛家)。无论哪一种情况,其实都不能摆脱“自我中心”认知框架。在这个意义看,“主客二元”的认知结构,与人的“自我中心”的天然罪性是同构的。(思考题:“主客二元”的认知模式也与“律法主义”的思维定势是同构的。为什么?)
(4)另一种认知结构是我称之为“认知的媒介结构”。对此我们在上一篇里已经略有描述。回顾一下,这个模式由5个概念构成:1. 主体即人;2. 对象,即遭遇的对象;3. 媒介,对象存在于媒介之中;媒介可以遮蔽对象,也可以让对象显露出来;4. 语言,即主体与对象遭遇的媒介;5. 体验与反思,或理解与自我理解,即主体与对象遭遇的方式;体验与反思发生在语言的媒介里。在这5个概念中,核心概念是“媒介”,因此叫作“认知的媒介结构”。
(5) 注意,“媒介结构”里“对象”,与“主客二元结构”里的“客体”,用的是同一个英文词“object”。无论用“对象”,还是用“客体”,都是指称“遭遇”的宾语。遭遇什么呢?对象。而“遭遇”(encounter) 一词的意思是直白的。比如,在一个场景里,你遭遇一个人;在一本书里,你遭遇文字;在文字里,你遭遇句子和段落;在句子和段落里,你遭遇它们所表达的人物和故事;在人物与故事里,你遭遇作者在人物与故事背后想表达的意思,等等。同样,在犹太民族的历史里,你遭遇亚伯拉罕;在亚伯拉罕的故事叙述里,你遭遇亚伯拉罕的神;在亚伯拉罕的神里,你遭遇全人类的神;在全人类的神的故事里,你遭遇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的故事里,你遭遇神的救恩的真相,等等。上述例子表面,“媒介的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结构。每一个层次都是一个“媒介的结构”,就好像“俄罗斯套娃”。多层次的“媒介的结构”是认识的存在方式。
(6) 可以把上述两个不同的认知结构作一个比较。在认知的“主客结构”里,“遭遇”(即认知)的目的,是主体对客体的单向理解、操控、管理、改造和征服。但是,在认知的“媒介结构”里,主体在语言(媒介)里与隐藏在其中的若隐若现的对象遭遇并融合。可以说,这里的“遭遇”,是“主体”从自己的世界里撤出来,进入“对象”的更加真实的全新世界之中。注意,这里的“进入对象的世界里”这句话,不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而正是字面所表达的那个直白“意思”。不仅对象打开来让主体进去,主体也打开自己让对象进来。(两个人之间敞开心扉的一场对话,可以作为一个例子。)
(7)(自问)难道说,这个神秘的对象,即语言媒介里的“意思”,有那么大吗?可以让主体的人(你、我、他)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自答),是的。因为祂正是圣经启示的神的世界。(再问)“融合”的意思是指“主体”消失不见了,犹如“一滴雨水融入海洋”的那种“融入”吗?(自答)不是的。在“认知的媒介结构”里,认知的主体的自我意识,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始终保持着连续性和完整性。但是,这个有着“连续性和完整性”的同一个的人,在语言的媒介中,通过主体的“体验与反思”(或“理解与自我理解”),被神秘的“对象”,非连续地、完整地,改变了。
(8)人在语言中与对象遭遇,并在体验与反思中被对象改变与更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方式呢?我们对这种体验方式,有过体验吗?回答这些重要的问号是下一篇的主题:《何谓“体验”?游戏(Play) 的结构》。
(人对艺术的体验,犹如进入一个房间。摄于2019年3月30日闵行的一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