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读书札记》 / 第八章 神记念 / 专题讨论二:婴儿为何无辜受难(中)

专题讨论二:婴儿为何无辜受难(中)

导读

在前一篇的讨论里,师徒两人的交谈涉及奥古斯丁神学里的三个基础概念——“罪”“原罪”和“自由意志”。但如果我们没有紧紧抓住保罗《罗马书》的亮光,我们还是无法真正把握这些概念背后丰富、深刻的含义。

今天的师徒对话将继续沿着上次的问号、步步深入,探讨“原罪”与“属乎血气”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对话中,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律法”等于“惩罚”吗?在神的“救恩计划”里“律法”应该怎样定义?于是,探索的箭头直指基督教的核心:神对人的“救恩计划”和“律法与恩典”之间的二律背反之奥秘。

我愿意再次提醒读者:对话中师徒两人的观点陈述都属于信仰途中探索性的反思,仅供读者们在默想《圣经》原文时作参考用。

属乎血气、律法、恩典与大洪水

学生(情绪激烈地):老师,我们可以继续了吗?上次留下来的问题不解决,我简直如鲠在喉、寝食不安啊。你能理解我吗?

老师:嗯,嗯,我理解。而且我也很欣赏你如此追求真相的热忱。《诗篇》开篇就说了: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考,这人便为有福(诗1:2)。

学生:你提到“律法”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有关系吗?

老师:问得好!太有关系了。你还记得吗?在我们上次的讨论中,我们多次用到“神惩罚”的概念。我问你“神惩罚”与“神的律法”是一回事吗?“律法”等于“神惩罚”吗?

学生(陷入深思中):嗯……当然,神是公义的,神根据“律法”来惩罚或褒奖人的行为;神是良善的,“律法”原本是为了帮助和造就人的;神也是信实的,所以神的“律法”永远不变,旧约时代如此,新约时代也是如此。耶稣说过,他来不是废除“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律法的一撇一捺都不能减去……

老师:回答得很好!确实如此。那么,再问“律法”与“恩典”又是什么关系?

学生(无语。再次陷入沉思):嗯……

老师:“律法”与“恩典”的关系,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里讲得最透彻——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7—12)。简言之,律法的功用是显出人的罪来,并叫人明白:人在律法下只有死路一条,神对罪人的拯救是出于恩典!

学生:老师,我知道《罗马书》第7章说明白了律法的功用是显出人的罪来,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律法叫人死,律法之下没有救恩。

老师:慢一点,这个地方,我们的理解容易含混不清。注意了:不是“律法”叫人死,乃是“罪”叫人死!对此保罗特别补充说了——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7:13)。

学生:嗯,这个地方确实重要,容不得半点含糊。我有点明白了,不是“律法”叫人死,乃是“罪”叫人死。如果我们坚持认为,是神的律法叫人死,我们就会出来一系列问题。比如:神啊,他们(包括婴儿们)情有可原,你的诫命是不是太不合情理?是不是太过严厉了?诸如此类的疑问就会像金鱼口中的气泡,一连串地从心里冒出来,我们还会自我感觉比神还要良善、公义呢!但是,如果我们看清楚了,是“人的罪”叫人死,不是“神的律法”叫人死,那么这些顽固的问题都会自动消失。老师,这个真理的节点要站住,太重要了。

老师:对,如果我们看明白了,不是“律法”叫人死,乃是“罪”叫人死,我们就会去分析“人的罪”,思考人如何不犯罪;而不会动不动就转过脸来,埋怨神是不是不公义,是不是太严厉了。

学生(迟疑地):我虽然好像明白些了,但仔细想想又不明白了。

老师:请说哪里不明白?

学生:我有两点不明白。第一,保罗说是“罪”叫人死,那么什么样的罪会叫人死?是外显的、行为的罪?还是内隐的、心思意念的罪?还是人从祖先那里继承的“犯罪必然性”即“原罪”,叫人死?

老师:嗯。第二呢?

学生(情绪愈加激愤地):第二,如果说不是“律法”叫人死,乃是“罪”叫人死,那么在大洪水的例子里,难道不是上帝发动洪水叫人死吗?洪水不就是律法的化身和具体的执行吗?在我看来,叫人死的乃是上帝的“旨意”,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老师:呵呵,稍安勿躁。我必须承认,你的问题既尖锐又饱含逻辑的力量;而且,你的第一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我还承认,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问这样的问题,或者有勇气问这样的问题。你不愧是我的好学生啊!但是,我不得不说,你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罪”,另一个是关于“死”,都只能算是基督教信仰的起点和基础问题,都还不属于基督教的核心和终极问题。什么是核心和终极问题?就是如何回答你的这两个起点问题。也就是说,“上帝”是怎样解决人的罪和死的?这才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和终极问题。换言之,如果人在罪和死面前无路可走,那么“上帝”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

学生(谦卑、热切地):老师说得甚是,甚是!学生洗耳恭听。

老师:上帝的解决方案是“律法”吗?是“惩罚”吗?都不是。这两样只是人所能想出来的方法。上帝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是人所不能思,也无法想的!阿门?

学生:阿门。

老师(激动地):上帝的方案是“救恩”。在大洪水里,上帝用“方舟”预表神对人宏大、奇妙的救恩计划。《圣经》启示说:神的“救恩计划”不是神事后的补充计划,乃是神在“创世以先”就预备的、永恒的计划。在大洪水到来之前,神就预备“方舟”了!所以,一切都在神的计划之中。

学生:大洪水?方舟?是啊,上帝的方案不是洪水,而是与洪水一起甚至在洪水以前就来到的“方舟”。我们的眼睛要从洪水里转出来,进入“方舟”。阿门!

老师(长舒一口气,欣慰地):现在,且让我按次序回答你的两个问题吧。第一个问题是什么?

学生(紧迫地):什么样的“罪”会叫人死?是外显的、行为的罪?还是内隐的、心思意念的罪?还是人从祖先那里继承的“原罪”?

老师:如果我们单从律法的惩罚功能的角度去思考,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你归纳的三种罪的类型都可以不是“死罪”;我甚至可以说,人所能犯的、几乎所有的具体的罪,都可以不是死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学生:哇,老师说得好绝对啊!你让我想起了《圣经》里一句相近的话——耶稣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12:31)

老师:引用得好,赞一个!我这里说的,正是这个意思。那么,什么是“死罪”?耶稣明确地回答了: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学生(若有所思地):可是,在我听起来“亵渎圣灵”是一句非常抽象、空洞的话啊。一个人要犯什么具体的罪,算是“亵渎圣灵”的死罪呢?

老师:准确地说“亵渎圣灵”不是指任何一桩具体的“罪行”,而是指支撑犯罪者的那个里面的“生命”。用保罗的话来表达,就是那个从亚当来的、“向罪活、向义死”的“老我”的生命。

学生:老师,你刚才提到“老我”是“向罪是活人,向义是死人”。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些人虽然从人的眼里看好像一个个都是“大活人”,但在神的眼里都已经是“死人”了?所以,问题根本就不是神为什么让他们去死,而是他们原本在神眼里就是“死人”了。我们许多莫名惊诧、想不明白的问题,其实都是在“何谓死,何谓活”问题上,我们的眼光与神的眼光有所不同导致的。从神的眼里看出去,大洪水前数以亿计的芸芸众生原来都已经是“死人”了。

老师:讲得对。

学生:老师,对这些“虽然活着却已经死了的人”的生命,神在《创世记》第6章里有没有特别的描述?

老师:有。我相信你已经注意到了,在第6章的开头有寥寥数字的半节经文——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创6:3)注意:这是一句非常重的话,神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话对挪亚世代以前的人说过。你是否还记得,神对亚当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学生(迅速地):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7—19)

老师:这是神对亚当说的最后的,也是最重的一句话。其实,神只是告诉了亚当一个他在当时还没有的“体验”。但这个体验是后来所有的亚当后裔都充分见证并习以为常的真理(真相),当人的年岁满了的时候,人的血肉身躯要重新化为泥土。神没有对亚当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因为,人的灵魂的平安不在尘土里,而是在“与神的同在”里。肉体与灵魂,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境界。你还记得,神对该隐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学生: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5)。老师说过,这是一句“用律法保护该隐”的话。

老师:对,神对该隐的最后留言是安排“律法”去保护他。请问,在大洪水来临的时候,神用什么保护挪亚一家?

学生:用“方舟”。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也可以把方舟看成是现实中的律法、预表中的救恩。

老师:让我继续考你。从《创世记》第4章神留给该隐的最后一句话,一直到《创世记》第6章神与挪亚说的第一句话,这当中的十个世代里,神有没有在《圣经》里对任何人留下一句话?

学生:嗯,那就是《创世记》第5章了。没有。神没有留下一句话。真的没有。

老师:那么,神对挪亚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呢?

学生:就是神的自言自语——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创6:3);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6:13)

老师:我曾说过,应该把这两节经文看作是神对那个世代的事实真相的宣告。什么事实真相?对此,神在同一段经文里还补充了一句: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我还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这里说的,不是神的灵离开了他们,所以他们的生命成了“属乎血气”,而是他们已经成了“属乎血气”、虽然活着却已经死了的生命,所以神宣布说——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

学生:老师的意思是说,这两个短句(即“人既属乎血气”与“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之间的关系,不能看成因果关系,而要看成两个并列的事实?

老师:对的。其实,还可以理解成“人既属乎血气”的事实在先,“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的事实在后。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正确地、不带有律法思维地理解后面的经文——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6:13)

学生:老师的意思是,在事实上,除了挪亚一家(甚至只有挪亚一人),所有这些“属乎血气”、后来在大洪水里被神除灭的人,其实在洪水前就已经是神眼中的“死人”了。因此,我们也就不应该把“大洪水”看作“神的惩罚”了。

老师:对的。这样,我想我已经回答了你的第二个问题了。

学生(若有所思、沉默地):对的,老师已经回答了。哇,这样的理解角度非常奇特、令人震撼。

老师:(无言以答,也陷入长久的沉思之中)

学生:可是,老师,他们也都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人啊!神在《创世记》第1章里,不也祝福了亚当和他的后裔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怎么会到了第6章,他们都成为“虽然活着却已经死了的人”呢?他们是怎么死的?

老师(没有理睬。继续陷在沉思里,自言自语):是啊,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活人啊!当大洪水最后来临,发现方舟的门紧闭的时候,他们会多么恐惧啊!他们会想到什么呢?

学生(小心翼翼地):老师,这正是为什么你一直重复强调说《创世记》第6章是一个悲惨的纪念碑。

老师:是的,亚当后裔经历了十代人的繁殖,他们的生命从创世之初的“有灵的活人”,一点点演变,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可以说,对于我们这些挪亚的后裔来说,我们生命的起点已经不再是伊甸园里的生命,而是大洪水前的挪亚世代的生命了。

学生(十分惊讶地):什么?我们的生命起点不是伊甸园里的亚当?而是死在大洪水里的、挪亚世代人的生命?

老师:这是我的理解。亚当的血脉到了挪亚,是一个全新的起点。这也是我们的起点。难道,你没有看到吗?当挪亚一家从方舟出来的时候,我们所有后来的人也都在他们的基因里,一起从方舟里出来了。因此可以说,在挪亚的叙述里,我们也经历了大洪水的洗礼,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反复阅读、默想《创世记》第6—8章经文的意义所在。

学生:是啊。

老师:如果用一个短句描述亚当的生命,应该是: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如果用一个短句描述挪亚世代的生命,应该就是: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创6:3)。这才是我们的生命起点。人类从亚当到挪亚世代,经历了十个世代的逐步跌落的过程。

学生:老师,我有点糊涂了。你的意思是神对大洪水里死去的人的宣判,就是对我们的生命起点的描述?你的意思是在神的眼睛里,我们都是“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的生命”?我们从母胎里继承的,就已经是这样的生命?

老师:对此,难道你有疑义吗?如果你认真反思自己的平生经历,你的“四大件”意向性有多少在神里面?你敢说,在你的生命起点里,有“神的灵”住在里面?

学生(沉默无语,突然地):老师,我想再引用一次耶稣的话——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果这些老我都已经死了,这句经文里的“可得赦免”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有,这一切都是怎样发生的呢?什么是“属乎血气”的?人变成“属乎血气”是因为“原罪”吗?如果是因为“原罪”,那么老师,“原罪”到底是什么?

老师(从沉思里抬头,看着学生,两眼放光):你注意到了吗?因为你的这个问号,我们的对话就要进入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了!

学生:慢一点,老师。因为我的哪个问号?核心?那是什么?

老师:核心,当然是关乎神对人的“救恩计划”的信息了。

学生:嗯,我明白了。从刚才引用的经文——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老师看到了神的救恩的亮光。

老师(更加兴奋地):对。请特别注意:这句经文里有一个对比,一个是“得赦免”,也就是得救恩;另一个是“不得赦免”,也就是不得救恩。请问,谁是得救恩的?谁是不得救恩的?经文说得明白——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不得赦免。

学生:对。可是,这是什么意思呢?

老师:意思是罪可以叫一切人死,就好像方舟外的滔滔洪水;但是,罪又不能叫任何人死,因为神为挪亚后裔预备的方舟比水还深、比地还大、比山还高,宇宙天地就是方舟!是的,在律法下,罪的工价就是死;但是,神为挪亚后裔预备的赎价,超越肉体、胜过死亡,因为他是神自己的生命!阿门!

学生(无法言说,嘴唇在抖动):老师,我请求暂停,我需要认真消化刚才的信息。

老师(不语,陷入沉思):我们下次继续吧!我们下一次的聚焦点是“原罪”到底是什么?“原罪”到底是怎样让人成为死人,包括置婴儿于死地的?

学生:好。非常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