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6:4—8

6:4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7 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8 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

4 The Nephilim were on the earth in those days, and also afterward, when the sons of God came in to the daughters of man and they bore children to them. These were the mighty men who were of old, the men of renown. 5 The LORD saw that the wickedness of man was great in the earth, and that every intention of the thoughts of his heart was only evil continually.6 And the Lord regretted that he had made man on the earth, and it grieved him to his heart.7 So the Lord said, “I will blot out man whom I have created from the face of the land, man and animals and creeping things and birds of the heavens, for I am sorry that I have made them.” 8 But Noah found favor in the eyes of the Lord. (Gen 6:4-8. ESV)

让我们默想经文创6:4—8。创6:4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伟人”对应的英文是Nephilim,音译翻出来是“拿非利人”。经文本身对这个名词作了解释,上古英武有名的人。意思是说,他们是上古时代的人,因为“力量超强”而传下名声,直至今天。他们到底是谁?他们是正常的人吗?如果是,他们也是亚当、夏娃的后裔吗?如果是,他们与该隐、拉麦这些人有差别吗?为什么称他们“伟人”?对这些问题,有解经家认为他们不是正常的人,而是堕落的天使来到人间与亚当后裔里的女子交配生下的半人半仙的杂种。对此我不能接受,因为违反了《圣经》启示的“灵肉不交配”原则。而且我认为,只要拒绝了这种“神秘主义”的解经立场,解释这节经文并不困难。

“伟人”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创世记》在地上的执笔者摩西时代的人而言,远古时代的亚当后裔(即:大洪水以前的十代后裔)他们的智商能力可以说是无可比拟的强大。因为,那些人的平均寿命是九百多岁,而摩西时代以及后来的人不超过一百二十岁。但别忘了上帝创造的人是一种学习型的动物,再联想人类发明造纸术、印刷术等便于知识传播的技术,今天人的智商及其释放出来的能力,也是这些技术发明以前的人类所无法想象的。那么,那些活到九百多岁的人相当于把图书馆装在脑袋里了,这样的人的智力、能力当然是摩西一代(也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对于这些远古人物,当时的人耳有所闻,但眼不能见。至于《圣经》为什么突然提到“伟人”的名声?我想,是为后面“大洪水”的故事作铺垫。正是因为“大洪水”的缘故,这些远古时代活到九百多岁的“伟人”成了绝响,只留下一个“上古英武有名”的、恍如虚拟的、遥远名声了……

除了“伟人”,这节经文里另一个难解的地方就是“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的称呼。对此,我在上一篇里解释过,这里不再重复。

创6: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这句经文里有两个描述人类生存状况的重要概念:一个是“罪”(sin),另一个是“恶”(evil)。请问:《创世记》里第一次提到“罪”这个词,是在哪里?是在第4章里,神对该隐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4:7)。再问:第一次提到“恶”在哪里?在第2章神给亚当的诫命里,在那里“恶”作为“善”的对立面而使用,神对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可以说,从上下文语境看,神第一次使用这两个概念时,都不是用于谴责,而是用于预警和教育。

我还特别注意到,在第4章神与该隐对话的例子里“罪”是作为一个外在于人的指称——“它者”,来使用的。可令我吃惊的是,到了创6:5经文,也就是《创世记》第二次提到“罪”的时候,“罪”已经不再是“它者”,而是直接与人穿一条裤子,成为“人的罪”了。英文用wickedness of man,意思是说:如果用人自己的眼光看,觉得自己似乎还挺正常的,但在神的眼光里,人已经变得极其扭曲、不正常了。因此,“人的罪”的第一层意思是指“人的不正常”,即偏离了神眼中的正常;然后,才是指“人的恶行”也就是这节经文里紧跟着提到的另一个词“恶”(evil),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注意:这里强调的是人的“心思意念”里的恶行。可见,《圣经》用“罪”和“恶”两个概念,最初都强调了对人的“内在本质”的侵蚀和对人的“心思意念”的占据,然后才是“外在行为”的显露及其引发的不义的后果。现代基督徒对罪恶本质的认识,偏向于“外在行为”及其后果,因而导致信仰的浅薄也就不奇怪了。

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到目前为止《创世记》里关于“罪与恶”概念,神到底说了什么?在第2章里,神借着“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赐给亚当及其后裔“分别善恶”的能力,也就是通常说的、人具有先天的、内在的“良知”;而在这里,“罪与恶”是作为人在生命经历里认知和战胜(overcome)的“对象”被介绍的,与第4章里神告诫该隐“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里的“它”有异曲同工之妙。

写到这里,我心中出现了一个问号:当神对该隐说“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的时候,神有没有启示我们,人要靠什么力量才能制伏“它”呢?靠神赐给我们的内在“良知”的力量吗?如果是,那树的名字要改成“分别善恶与战胜罪恶树”了。这里是不是暗示我们,人单靠“分别善恶树”的能力是无法战胜罪恶的,最多只是进入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里描述的纠结和绝望?还有,当神说“你却要制伏它”,这里的“你”是指谁呢?是指那个“有灵的活人”的你,还是指那个“既属乎血气”的你?如果是前者,那么当“你”从前者变成后者以后,人还可以战胜“它”吗?如果是,靠“你”里面的什么能力?且让我把这些重大问号暂时悬置在这里。我想,读者应该已经习惯我这个“悬置问号”的方法了吧?再说,如果没有张力,我们又能怎么继续读经与默想呢?

回到经文。现在,在经历了十代繁殖以后,人口达到数亿,人的智力能力达到后人眼里不可想象的“伟人”水平。可是,除了这些以外,神还看见了什么呢?就是创6:5所表达的人类境况: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英文更加直截了当:that every intention of the thoughts of his heart was only evil continually。人不仅不能“分别善恶”,而且人的内心(his heart)所有思想(every thought)的动机(intention)都连续地(continually)只有(only)“恶”(evil)了!可见那个原先还只是伏在门前的“它者”,已经不再是“它者”,不再是伏在门前,而是登堂入室、占据了几乎所有人的心灵和心思意念。神说,看啊,地上的人的罪已经很大(was great)了,大到“它”已经与人合二为一了!人已经病入膏肓,不可能有能力制伏“它”了。对此,神还能做什么呢?神会做什么呢?

创6: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我猜测,几乎所有认真的基督徒第一次读到这句经文,一定会大大惊讶,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居然会后悔造人在地上?其实,只要稍微定一下心,我们还是可以理解这句经文所要传达的信息。是的,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事情的所有变化,包括人被“它”制伏了,都在祂的预测之中,对祂没有意外的事情。但是,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的意思绝不是说神所创造的人都如同机器人一样。我们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一个被世人(包括基督徒)普遍接受的概念,即人的“自由意志”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里的张力。对此,最简单的表达是:在一定范围内,神容许人自主地做出选择,并要求人负起相应的责任。但请注意,当我们使用“自由意志”概念的时候,我们有两个可供选择的立场:一个是“无神论”的立场,即人选择,神不存在;另一个是“基督徒”的立场,即人选择,神不仅看着,并且向人不断地传达祂对人的选择的喜好和原则,以及根据神的原则,人对自己的选择所承担的责任。我的意思是:对于人的自主选择,神不是没有祂自己的喜好和原则。恰恰相反,神不仅有祂自己的喜好和原则,而且一开始就不断地、不厌其烦地用话语向人传达祂心意里的喜好和原则是什么。是什么呢?简单而言,就是人里面的“良知”可以体悟到“善”的意念,与之相背离的就是“恶”了。因此,所谓“自由意志”就是人在体悟到神的意念以后,仍然可以自主地选择遵从还是违背。在一定范围内,神对人的选择不予以强制性的干预和阻拦。这是我们前面讨论过的神对人的“任凭”。

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的理解框架,我们就不难明白这节经文要传达的信息:几乎所有人在应用“自由意志”时都选择了违背神的“善”。对此结果,虽然在神的预测之中(注意:经文没有说神看到这种情况后大吃一惊),但让神禁不住感到“心中忧伤”。显然,神希望看到人选择“善”,因为神的本性是“善”,祂对“非善”非常厌恶,以至于此刻祂的情感达到了一个极限——后悔造人在地上,并不得不采取相应的、祂计划中的一个行动。所以说,这句经文为后面紧跟着的大事件作了伏笔。

那么,什么是神永恒计划里的行动?请看下一节经文,创6:7 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看来,神在永恒里对人的计划,不会因为这些人或任何人的选择而有改变。耶和华不是一个徒有空名的虚妄之神,而是一个有意念、有能力、有作为、大而可畏的神;祂的意念不是空洞的,必带出真实的行动。人的“自由意志”不仅无法改变神的计划,而是促使神的计划得以成全。因此我建议,可以把这句经文读成神的一个行动的宣告,就是发生在挪亚时代地球历史上一件空前绝后的灾难事件。关于这个事件的性质,根据创6:7的启示,可以说既是一件完全由神的神圣旨意发起的天灾,又是一件完全由人的自主选择引起的人祸。注意:在《圣经》视野下,其实地球上所有的“天灾”或“人祸”都是纠缠在一起、不可分离的二律背反。关于本次事件的规模和经过,《创世记》第7—9章里有精要、独到的记录。

在我看来,这节经文的意义单单是,神第一次向人类(当然是大洪水以后的人类)透露了事件背后的玄机,即神自己对事件之“前因后果”的解释。前因: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后果: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还有吗?没有了。神传达的信息,总是既简单又不简单。简单到如空气般清澈、透明,复杂到如夏夜的星象般叫人迷乱。

且慢,让我们在这里稍作停留,看看我们应该怎样领受神启示的“前因”与“后果”。关于“前因”,神发起这件骇人听闻的灭绝行动的原因是什么?对此,经文明确启示说: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意思是神的意念是这一事件背后的、最终极的“因”,没有神的意念发起,事情不可能发生。奇怪,难道不是因为人犯错?比如说,难道不是因为“人既属乎血气”在先,才引出神决定用“大洪水”灭绝人的行动之果吗?对此疑问,我的回答是站在人的角度这样想是对的,这也正是我们说“这是一件完全由人引起的人祸”的理性根据。但如果单单看见这个逻辑,却看不见事件背后的神的意念和计划,基督徒就容易掉进狭隘的律法主义的宗教陷阱。因此,看见“这是一件完全由神的神圣意念发起的天灾”对于我们的信仰到底是真信仰还是假信仰,意义重大,由不得半点糊涂。

为理清这里的思路,我有如下三点补充说明:

1)我们必须看见,没有神的意念的推动或容许,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会发生。

2)我们必须看见,在神的终极旨意里,对所有“既属乎血气的人”,“灭绝”是神的终极计划,一定会发生。

3)我们必须看见,人不可能“不属乎血气”,因此“灭绝”也必定在神的计划里应时发生。

上述第1—2点的道理比较直白,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说无需我特别解释。第1点表达的是神是宇宙中所有事件的“第一因”;第2点表达的是“灭绝”是神对人的计划的一部分,对应的是那些“属乎血气”的人(“大洪水”是这样,未来的“大审判”也是这样);但是,上述第3点的含义才是基督教真理的深水之处,对大部分浅薄的基督徒来说,从来没有涉足,因而也没有作透彻的思考。其实整本《圣经》向人类启示的,正是第3点所包含的基要真理——人不可能“不属乎血气”,所有亚当的后裔都无一例外地“属乎血气”,都落在神永恒里的“咒诅”之下。因此,“大洪水”预表的是所有的人在“末日审判”里必定灭亡的结局。换言之,在神的计划里,这一切(即:两大句号“大洪水”和“末日审判”)都必定会应时发生。

我的读者啊,你明白了吗?一个人如果看见上述第1点,他可以是一个彻底的“有神论者”;如果看见了第2点,他还可以是一个心存侥幸、努力自救的“律法主义宗教徒”。什么侥幸?希望自己不是“属乎血气”的一类人。为什么说他是一个“律法主义者”?因为他的逻辑仍然是:因为人没有做好,所以神采取了行动;如果我做好了(比如:我不属乎血气了),大洪水就与我无关了。这就是“律法主义者”的虚妄救恩观。只有当一个人清晰地看见了第3点,这个人才可能会彻底绝望,他的眼前才会一片黑暗。他只有等待神的救赎。而且,神的救恩一定成全!那么,神的救赎在哪里?回答是,在下一节不起眼却意义重大的经文里。创6:8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

关于“后果”,也可以把创6:8经文看作是神的大洪水计划的一个直接后果。请注意,这里的残酷比例:上亿人口VS挪亚一人(家)。在人看来,这是一个无法接受的比例;在神看来,数以亿计的人就如海边的沙被风卷走,留下挪亚一个(家)在神眼前蒙恩。在这里,我要用两段著名的经文作为注脚——

第一段是:《马太福音》3:7—9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联系到这里的实例,就是神借着挪亚一家,重新兴起亚当、夏娃的子孙来,不费吹灰之力,易如反掌。

第二段是:《罗马书》11:21—22 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这是保罗对外邦人说,可见神看重的从来就不是数量,乃是质量。试问,难道你心目中的神,会是一个不讲质量,却看重数量的神吗?

当我们读第6章时,心中诧异并惊恐“大洪水”造成的惨烈后果。创6:8及时地提醒了我们,神看重的却不是这些“被除去的”,而是浩劫之后的“余数”。在挪亚面前,神可以没有忧伤、没有后悔地说:我的灵就永远住在他里面!神向人类赐平安与祝福的意念,也借着挪亚一人(家)的蒙恩,向人类世世代代传扬开来。

我认为,从《创世记》第1章开始到这里的创6:8经文,神完成了祂关于人类创造与救恩计划的五个里程碑式的宣告,记在下面——

1)神宣告:当神造人的日子,是照着自己的样式造的;并且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意思是:在神的原初的创造里,人是享有灵气和永恒生命的“有灵的活人”。(《创世记》第1—2章)

2)神宣告: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意思是:你的肉身寿命将从此成为“有限”的,而且在世上你还会面临很多困苦、艰难。但请务必记住:你不属乎血气!不是的,你已经有了我赐给你的先天的灵气、尊贵与聪明。你要善用这一切,就必在我的话语里获得所有你需要的供应和帮助,在永恒里大有盼望!这是我的应许和祝福。(创3:17—19)

3)神宣告: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意思是:人没有善用我赐予的一切(灵气、尊贵与聪明),人因此变了,变得没有了灵气,成为一具空有外形、“属乎血气”、没有盼望的肉身了。因此,在事实上,我的灵也就不再永远与人相连了。何其忧伤的结局啊!如果说,上述第2个宣告是关于人的肉体衰老和灭亡的事实宣判,那么第3个宣告就是神对人的灵的枯萎和灭亡结局的提前宣告。严格地说,这里第3个宣告对大洪水以前的人来说是最后的事实宣判,但对大洪水以后的世代的人(甚至包括了与挪亚同世代的人)来说只是一个预警式的提前宣告。因为,在神的永恒计划里,神的伟大的、不可思议的“救恩计划”正在展开,“大洪水”与“挪亚方舟”一起来到人的面前。(创6:3)

4)神宣告: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意思是:凡属乎肉体、拒绝挪亚方舟(特别是属灵含义的挪亚方舟)的人,必经历肉身和灵魂的双重灭亡。这是神的旨意。(创6:7)

5)神宣告:惟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创6:8)

注意:上述第1—5个宣告都是神的原初整体计划。可以说,神的计划里包括了两条平行的线:其中之一可以称作“任凭”或“毁灭”,其路线可以由上述第1,2,3,4点所代表;另一条可以称作“替代”或“余数”,由上述第1,2,3,5点所标记。当神说“我因忧伤而后悔”,祂说的是落在前一条线里的人;当神指着挪亚说话时,祂是对着“蒙恩”进入后一条线里的生命说的。我认为,这五个宣告把上帝对人类计划的重要轮廓都勾勒出来了。

我的读者啊,两条平行线、两个结局,你看明白了吗?对此,倘若有人还要问,上帝为什么安排两条线,而不是一条线?为什么不拯救所有的人呢?对所有类似的问题,最好的回答就是保罗在《罗马书》9:19—24所表达的——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犟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于是,两条平行线、两个不同的结局:一个是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另一个是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阿门!

在接下去的第6章后部分和第7—8章,《圣经》将用不可思议的细致笔触,向大洪水以后的人类详细还原当年神与挪亚同工造方舟的生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