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7:1–13

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这里特指犹太教徒是明白摩西律法的人,也是对我们已经认识到律法来自神的这些人说的。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保罗在活着的时候引出的比喻是:当我们活在律法之下时,律法是管我们的;当我们在律法下死了的时候,我们就从律法里脱离出来,从律法下逃出来了,律法就管不到我们了。

保罗用从律法下逃出来的比喻,听起来也觉得奇怪。律法不是好东西嘛,为什么要逃?假如把我们生命的经验结合进去,我们是一点点认识律法是好的,特别是现代人自由惯了,对任何约束都很反感。当要信耶稣基督的时候,读“十诫”有点恐惧,许多人要克服思想障碍,才愿意被圣经里的诫命约束。通过学习,我们发现神的诫命都是为我们好,不再以为律法是跟我们过不去,这是一个学习过程。但这个经历还只是福音的第一步,还停留在律法基督徒、文化基督徒的层面上接受律法。保罗现在要解决第二步,我们也要经历第二步。

于是,保罗对这些“明白律法的人”发话了:这个律法是好的,但是,假如你真的看见十字架的救恩,而且跟耶稣同死同活,这个律法就不再作用于你了!保罗用了一个婚姻中妻子的比喻。这里要注意,保罗仅仅是出于文化习惯来应用这个比喻,并没有男人比女人高一等,或者婚姻只是束缚女人、不束缚男人的意思。弟兄姐妹在属灵团体内是完全平等的,保罗在《加拉太书》讲过:加 3:28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或男或女,为主的、为奴的,都平等。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保罗用婚姻关系来比喻,特别是用女的嫁给男的,丈夫管女人作比喻,说明奴仆关系是可以被消除的,代之以一种新的主仆关系。

这个比喻我们听起来有点怪。就全部人际关系而言,首先是父子、母子关系,第二是婚姻关系,第三是朋友、同事、老乡关系,最后还有一个属灵弟兄姐妹关系。婚姻关系在圣经里是最早跨越血统的关系,在伊甸园里就设立了,是从伊甸园带到世界的一种契约式关系。现代人从圣经得到启发,对婚姻关系的思考、反思很多。保罗用婚姻关系比喻最圣洁、最重要的关系,即耶稣基督和教会的关系。男人和女人的婚姻关系作为地上的影子,指向教会跟基督的关系,也就是被救赎的人与救赎主基督的关系,所以婚姻关系的比喻有很深刻的含义。我们现实的婚姻也很神圣,但还是个影子,是指向那个关系的。如果不是指向那个关系,所谓神圣婚姻到最后只是粪土,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基督来了,家庭会有纠纷,不论信主的、不信主的,属世的婚姻关系只是一个壳子而已。

保罗启用婚姻关系比喻基督徒的生命转换,从律法下的基督徒到恩典里的基督徒。保罗用这样一个属世的事情作属灵的比喻: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即丈夫死了,原来的约就没了,可以再嫁了;属世中我们死了,所以婚姻的律法就不作用于我们了。保罗的意思是:因为我们在耶稣里同死了,所以律法原来作用于我们的力量、权势也随之没有了,也死了。保罗在《加拉太书》还讲过:加 6:14 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对于世界来说我死了,对我来说世界死了。同样地,对于律法来说我死了,对于我来说律法死了,都是说律法不再作用了,因为这个相互关系不存在了。

我们有时候不能理解,律法不是一撇一那都不能挪去吗?耶稣不是说过,我来是要坚固律法吗?如何理解?其实,圣经的意思是,如果你在耶稣里死了,律法就不再作用于你了;如果你还活(或者死)在亚当里,律法就仍然与你有关。所以,“死”是一个关键点。也许我们会问,到底是妻子(我们)死了,还是丈夫(律法)死了?回答是,首先是妻子(我们)死了,才使原先作用于我们的律法(丈夫)也归于无用了。

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保罗比喻说: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律法不再起作用了,不会再作用于你了,为的是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叫你嫁给另一个人。所以后面这句经文更重要,嫁给谁了?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那一位,我们嫁给了死而复活的耶稣!怎么嫁的?同死同活,是以这种方式嫁的,新生命是绑在另一个主那里,原来的律法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切断了。这就是比喻本身的含义。

保罗用词很巧妙“结果子”,结婚要结果子吧,要有新生命生出来嘛。所以当我们嫁给耶稣基督这个新丈夫的时候,要怀孕,要结果子。所以,现在我们所属的关系,从原来律法中脱离出来,建立一个新的关系,就是指向与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之间的关系,并且要结果子给神。

众:如何理解藉着基督的身体?

律法的神可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耶和华、释迦牟尼、菩萨等,包括爱、理性、自由、成功等,都可以成为抽象的神,成为你的偶像。你想成功吗?那你首先必须用功啊,必须花精力啊,律法就上来了,只要你遵守律法,考试考得好,找到好工作,就一定会成功。也就是说,任何基督以外的神都是律法的神,任何基督以外的神都可以变成抽象的神,唯有基督作为神是具体的。唯有道成肉身的那一位,把身体献上的那一位,就是在世界上活了三十三年,传道三年的神的独生子;唯有那一位才会给我们带来新生命,唯有跟他结合才会结果子,而这个果子就是死而复活,进入永生!

再回到第 6 章,我们对神的回应是“看见”,看见保罗所言:罗 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话掷地有声,你现在不会犯罪了,因为你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必须看见,才有救!于是,人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看见,一类是没看见。一个人的“死”与“活”跟有否“看见”直接相关。

世界可以等同于律法,因为世界是在律法下运作的。当恩典的真理光照进入,当看见恩典的客观真相时,我们的律法主义世界观就结束了!这些都跟看见有关,看见了真相,世界就结束,没看见真相,世界就没结束;不是看见了才死,乃是原来就死,直至看见,我们的生命才起变化。这里的“看见”是一个真实的看见,而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的看见。

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这是骂律法最重的话了。从“朴素有神论”到“律法有神论”,我们的进步在哪里?在于不断地认识到律法是好的,而神的律法是更好的,那么纯、那么善、那么美,这也是我们原来成长经历中沾沾自喜的地方。现在保罗一道亮光进来,让我们突然看到,恶欲冒出来竟与律法有关!律法跟罪是绑在一起的,是孪生一对,这在我们原来的思维里是没有的,是全新的。我们要从原来思维更新到新思维里,唯独抓住这段经文才能完成。

什么叫抓住经文?弟兄姐妹经常会有错觉,认为我把这句经文背出来了,理解了,就算抓住了。不是!用这句经文把你原来认为无懈可击的世界观动摇、摧毁,才叫抓住了。如果理解了、记住了,世界观还是原来的,就无法更新。如果还用原来的世界观看世界,所看见的还是那个没有恩典神的世界,整体在律法规则里运作,怎么可能活出基督的样子来?!所以当真理的光进来,

就以真理的眼光进入世界,我们会发现这个世界跟原来看的不一样了,这就是改变!我们要用明白了的真理,把原来的旧东西摧毁,也就是认罪悔改。认罪悔改不是用道德、律法来衡量事情的对与错,不是扫罗的认罪;认罪悔改是挖到根本,彻底动摇和摧毁。所以,藉着圣经的真理,认罪悔改,摧毁原来的旧世界观是我们每个人要做的功课。

众:动摇和摧毁原来的世界观会让人很惧怕,往往不敢、或不愿意去摧毁。

这个惧怕就是没有信心。当我们真正要摧毁旧东西时,是考验我们信心的时候。我们要做的功课是,怎么把真理跟我们的生命结合起来,这个结合不是指律法帮我做出善事来,不是的!第一步是要摧毁老的,这是我今天所强调的信心。

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从第 1 章、第 2 章,一直到第 6 章都告诉我们,那个看起来很美妙,曾经身体力行、孜孜以求的世界上的事,其实是结成死亡的果子,这是看见,只有靠属灵眼睛张开才能看见。事实上,假如没有用属灵的眼睛看属世的问题,假如没有真正得着神救恩这个宝贝,绝不可能看世界万物为粪土,绝不可能看一切都是暂时的,所结的竟是死亡的果子!所以,我们要对死后永生充满渴慕,如果不渴慕,不相信永生是真的,一定是把属世的激情当回事,完全依赖于看见!

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什么是心灵的新样?如圣经新约《希伯来书》那段经文所描述的:来 8:9 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而是你自己里面新样出来,心灵的新样出来把旧心换掉;不是让我们坏人变好人,乃是死人变活人,变成全新的人,重生就是这个意思。其实我们道理全明白,就是没办法跟原来世界观放在一起思考、碰撞。我们必须把生命经历全部摆上,包括意志、朋友、关系、欲望、冲动与满足拿出来摆上,让真理来光照,耶稣基督的种子已经恩赐给我们,世界就好像一堆粪土,是肥沃的肥料,可以长出、更新出新生命。如果在弟兄姐妹一起读经时,将生命经历摆上;在职场、生活等其他场合,生命经历还是原来的体系,那是分裂。现在我们有新的主,而且跟他结婚、怀孕,长出果子来,这是我们此生的意义所在!如果不孕,就不结果子,就还没有真正得着。

世界上有很多榜样人物,他们成功、谦虚、勤奋、表现很好,但内心一片黑暗,为什么?因为他们从来不认识神,不认识恩典的神;从来没有被恩典的神感动过、触摸过、摧毁过,只认识那个律法的神。耶稣基督批得最厉害的就是这些人:他的嘴巴就是坟墓,人走过来会跌进去。跌进去就是指这些人用他的善、他的好把自己包装起来,将人带离耶稣基督。人们会羡慕他们成功的生命样式,反而轻视十字架的救恩,这就是当年的那些法利赛人的生命样式。

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保罗把律法骂得那么凶,最后的这个问题对准律法背后的问题所在: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在我原来的世界观里,律法怎么可能是罪呢?只恨自己没做出来,只怨自己无能、信心小、罪太多,律法却不可能是罪。所以我们问不出这样的问题来,保罗怎么会问出这个问题?这是个奇怪的问题,保罗既然问,一定自有道理。

因为律法,我们的罪就显出来了。因为人是悖逆的,如果没有律法,悖逆显不出来;有了律法,人的悖逆本性使之与律法对峙,通过人的行为罪就显露出来。一般读经只理解到如此这般地步,仅是经文的字面意思其实还没有多少意义,因为还没有用经文去松动自己原来的律法主义世界观。松动自己原来律法主义世界观的功课一点也不会做,而且没想到要做,也不知道怎么做,这就是宗教基督徒的分裂人生。

我们再来看保罗为什么问,律法是罪吗?这个问题对准律法背后的什么问题所在?律法怎么会跟罪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这个重要的问题,现在保罗开始告诉你了,第 6 章重在摧毁老我生命的世界观,第 7 章重在摧毁律法主义的世界观,保罗一攻就攻到律法,攻到对律法的理解认识,攻到最本质的东西。保罗要让我们文化基督徒从亚当生命里释放出来的唯一办法,是让我们理解律法不是我们理解水平上的律法,律法背后有着深刻的含义。保罗攻击律法之后,总是补充说:律法不是坏的,律法不是罪,律法是圣洁的,律法是属灵的。但是律法圣洁说完以后,又继续攻击律法,这反映出律法的二律背反,二律背反的解决方案在哪里?在耶稣基督里全都合一,全指向基督,这就是经文的意思。

怎么在耶稣基督里合一?一方面说律法那么坏,另一方面又说律法是好的,是属灵的。若是律法将你挡在真神外面,律法就很坏;若是律法把你引到耶稣里面,律法就很好。

我们往往被好东西挡住。神给我们的都是好东西,世界非常美好,有艺术、有音乐,成功的感觉也很好,有想象力、创造力,创造奇迹,假如我们被这些美好挡住,不能进入神的国度,那这些就变成坏的了。我们要跨越可见的律法,看见背后的神。

借用我们以前用的哲学名词“存在者”和“存在”。罪是在存在者层面,悖逆是存在层面;律法是存在者层面,恩典是存在层面。(众:顺服是存在层面?)

是的,顺服是与悖逆相对应的。

众:只有在存在层面解决问题才算真解决了。

是的,把一个悖逆的生命变成一个顺服的生命,是在存在层面,一切都指向里面。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这句经文要逐步体会,自己里面的悖逆在生命中是如何通过罪来表达的?这个顺服的功课很深,其实悖逆就是用顺服来对付,我们把悖逆的表现抓出来,只抓住了悖逆的狐狸尾巴;当我们不再愿意,而是厌恶的时候,顺服就出来了。所以要知道自己哪里是出于悖逆,因为往往看不到自己悖逆,总想以其他理由将自己里面的悖逆掩盖,必须拿掉那些想当然的浅层理由,让圣经光照,其实是悖逆的本性做出这些事来。

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没有律法,悖逆是潜伏的,罪也是隐藏(死)的;有了律法,潜伏的悖逆通过活跃的罪行显出来了,在罪里活跃的那个“我”也获得能量了。这段经文启示我们发出疑问,那个在罪里面活得有声有色的“我”,是不是本质的“我”?!当我们问“我是谁?”的时候,明辨的功课就跟上来了。我们要记住:那个在罪里很有能力的“我”,是没有希望的“我”,是在结死亡果子的“我”,是被罪奴役的“我”。这段经文的亮光照过来,那个满足感至少会收敛一点,认清哪个“我”才是真实的我?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可以狭义理解为没有认识摩西律法以前,我是活着的。但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假如不以圣经装备,真的很难读懂这句话的意思,没有律法以前,这个“活”和后面的“死”相对应,也就是说诫命来了,反而我死了,但是罪活起来了。什么叫诫命来到?对个体生命来讲,是指了解到、认识到、看到诫命。诫命在本质上是指什么?是指神的话语、神的要求、神的道德律。道德律是指心里有杆秤,知道善恶,这是在我们被造时就具备的善恶观,从这个意义上,人均已具备道德律。在生命经历中常会遇到两难选择,这样选或那样选,对你自己当前有利的选择可能不符合道德律。单就说谎话一事就有很多两难选择,说谎话不对,却可以保护一些人,你会发现很难跟随内心深处的那个对。所以《罗马书》讨论人在道德难题中的表现,你知道好的,却做出坏的来。保罗揭露的不是人的软弱层面,而是悖逆引起的不服从层面。所以,保罗说,当诫命来了,你的悖逆本性使然,罪就出来了,那一刻你的灵就死了,属灵的生命就死了,顺从道德召唤、顺从良知的属灵生命那一刻就没了、就死了。所以,那个活了这个就死了,那个死了这个就活了。你抓住本质原因,这段经文就基本明白了,不需要非得套用老我、新我概念,反而搞糊涂了。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诫命来自神,原意是美善的,为什么叫人活的诫命反而把我搞死呢?诫命给你,你悖逆了,你违背了,上帝说违背诫命就是死。死的概念蛮有意思,死的概念有时候跟罪相连,有时候跟诫命相连,因为你有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你受死是因为有罪,这是最本质的。但是你感觉不是罪叫你死,是上帝叫你死,难道犯罪不可以不死吗?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死的原因是上帝口中的话语,上帝说立就立、说灭就灭,他至高无上,这样,你可以理解死的权威来自上帝,是上帝的判决。

表面上看,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是诫命引诱你、并把你杀了,其实是罪藉着诫命把你杀了。所以,律法是属灵的,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的,是公义良善的,正如罗 7:12 所言。

但是,保罗这一段的核心意思要你再跨越一步,你们都知道诫命是好的,我告诉你们诫命是坏的,为什么?

众:因为罪要藉着诫命让你死嘛。

诫命要我死,人天生不想死,所以认为诫命是坏的。诫命就是律法,律法让你死,可是不!你想活,抓住你想活这一点,才能在这里跨越一步!原先我们认识到诫命是好的,律法是好的,

良知是好的,我愿意做好但我做不出来,这是一般人的困境。保罗的厉害是跨越两步,告诉你诫命是坏的,再告诉你为什么是坏的,后面的恩典才带出来了。

人会有两个刚硬的地方,其中一个是人刚硬不怕死,你看那些不信神的人说:死就死嘛,人死如灯灭。不怕死实际上是绝望,根本没有希望,一点不相信后面还有活路,只要有一点点希望,人都想活。神造人就这样造的,就是神给你生的希望,现在神给你诫命叫你死,其实在诫命、律法以外安排了活路,就是“因信称义”得永生,神在创世以先在耶稣里就安排好了的。

让我们重述一遍,将概念理顺:首先是你想活,诫命却叫你死,所以诫命是坏的。保罗告诉你:在诫命下你没办法活出来,不是因为你的软弱,是因为你的罪,你的本性是悖逆。你原以为诫命是好的,现在让你了解到诫命下是活不出来的;然而你想活,你就会寻求其他途径,柳暗花明又一村,神在诫命、律法以外早已安排了一个活路,就是“因信称义”得永生,哈利路亚!

保罗说,律法把一切人圈在罪里,圈在死里,你不要在圈里瞎折腾,出路在(律法)圈外,在恩典里。我们对自己无法克服的悖逆没有完全理解透,总在里面挣扎寻求希望,先贤圣人总为这种希望点起火把,似乎前途有望,这就是保罗比其它文化圣人深刻得多的地方。

让我们再回到《罗马书》第 1 章罪的基石。

众:王阳明没看到、没解决这个层次上的问题,认为自己用良知克服罪,可以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他只到这个层次,现在我们要在灵里借着耶稣基督越过这个层次。

用王阳明或者孔子例子的时候,基督徒又容易犯另一个肤浅的错误:王阳明不认识耶稣,我现在认识耶稣了,所以我不靠自己,我靠耶稣得胜。

众:是的,王阳明不认识耶稣,克服不了他里面的悖逆,甚至都认识不到里面有悖逆。然而我们认识耶稣,可以克服里面的罪,若是这么想也很空。

这样想又很容易抓不住保罗下面很深刻的东西,这是我要提醒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良善怎么会叫我们死呢?我们从来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所以保罗帮你问出来,你必须思考这个问题。经文聚焦在“死”上,你必须很不想死,才会问这个问题。我说的死不是肉体的死,而是永生,你必须很渴慕永生。假如心里不渴慕永生,你的心就基本死了,心死是对上帝绝望,对上帝绝望转而对人生反而不绝望,人生要活出精彩,至于永生又有谁知道呢?!在这种心态下读这段经文没感觉,所以对罪也不仇恨。保罗说你看出罪是真罪、真恶,把我们拦住得不到永生,只有对永生的盼望让你在灵里活过来,否则恐怕没有进入信仰。感谢主!我们原本绝望的心灵终于有盼望,那是对永生的盼望!

有一天神让你看见自己里面的罪,你发自内心厌恶里面的罪。我们必须问自己,我们为什么厌恶罪?不为别的,单单因为罪(通过诫命)让我们失去了永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慢慢理解保罗这里经文的真正含义;才会像保罗一样问: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以前我们还真的不那么明白不能进入永生是因为诫命,诫命是因为罪。只有圣经告诉我们这个真理。

众:一定是先死后生,我们刚进入圣经当然是死人。

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是保罗关于罪的体验,是一个全新的逻辑,是一个活人对永生的盼望,才生出像保罗那样对罪的极度厌恶。如果是一个死人,就没有对永生的盼望,也就不会对罪如此憎恶。

众:我们原先都是没盼望的人。

对的。其实一个罪人也是认识罪的(因为良知),也体验过罪在此生的果子,但是一个没有盼望的人虽然知道罪,只停留在文化层面上,不可能看得那么深;只有抓住你是死人这个真实,才会带出对罪的真切感受。在这个意义上,第 8 章讲“望”,不是有望才看到罪,而是有望才开始对罪厌恶更深。那本来叫我活的诫命来自神,让我活得更好。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可见律法的功用是让你知罪,真知道活在律法下是没有出路的,这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给你一道光,看到律法背后是救恩,引导你脱离律法,嫁给另一个人,在耶稣基督里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