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已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 难道神只做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第 3 章前半段主要讲没有一个义人,世人都死定了、没救了、毫无希望。今天这段经文开始一个转折,但如今……神给我们打开了另一扇门。
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1 But now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has been mani- fested apart from the law although the law and Prophets bear witness to it.
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被显明出来了,尽管有先知和律法作见证。英文“although”,中文“尽管”没有译出,译出对经文理解有帮助。尽管上帝通过先知把律法颁下,让以色列人知晓并遵守,现在上帝在律法以外把义显出来了;尽管以前有那么多先知强调律法,你要重新审视,现在不一样了。为什么?因为上帝的启示是在历史时间里推进的,到保罗这个时间点上,十字架救恩显现出来了。保罗在这个时间点上回顾过去,尽管以前人类领受的律法很重要,现在进一步,上帝把他的义藉着耶稣基督显明出来,而且是在律法之外!
站在犹太人角度和犹太人文化传统下,体会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的份量,保罗的宣告是颠覆性的!让我们回到第 1–2章,人在罪里没有办法活出上帝的义来,而且谁都逃不了;当你把这个绝望体会到极致时上帝竟网开一面,你才体会到极其珍贵。
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神的义是说,既然你不是靠律法行得出来,既然不可能做到没有希望,那怎么能在神面前称义呢?靠信耶稣基督,而且没有分别(无论背景如何、族类如何、多好多坏),唯独就靠这个!在人看起来极其不公义,牧师为死囚行刑前传福音,生命的最后一刻死囚转而信主就得以进天堂,那我也干脆到临死再信吧,何必一辈子老是背着十字架?!问题出在你其实不理解这句话。保罗明确告诉你:在神面前称义的唯一条件,就是你信耶稣基督。为什么会这样呢?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因为世人都亏欠,也许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亏欠,也许你觉得你比别人少亏欠,但在本质意义上都亏欠了神的荣耀。
从字面上理解:就白白地称义。现在是耶稣基督新约时代,我们信耶稣就蒙恩典,耶稣基督的宝血可以把我们洗净,在神面前称义,再也不在律法之下了。字面意思没错,关键是要经得起往深走。例如,信耶稣基督意味着什么?我们觉得犹太人真傻,信了一辈子,就是越不过信耶稣基督这道坎儿,简单信不就好了吗?读一读《罗马书》然后信不就没事了?!问题是读了以后还是不信,可见这个信很难。
耶稣基督是哪个时代?公元元年,十字架救恩显明是在公元 30 年左右。第一个问题是公元元年以前世代的人,没有耶稣可以信(犹太人还有耶和华可以信,外邦人,像我们中华民族连耶和华都不知道),那些人怎么办?假如你心中质疑神的公义,那请你回到第 1 章:人明明可知的,然而由于自己的悖逆,神任凭你活在罪里。心智昏暗,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这一切都是描述全体人类在耶稣基督以前的生命状态。全体人被神网在罪里等待审判。神怎么审判呢?神说我用律法审判,并且在犹太人的律法以外,也用良知刻在人的心里。人明明知道哪个对哪个错,神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能在律法面前站立得住,在自己的良知面前站立得住,所以我要惩罚你!这里关键是神说人明明可知,保罗对这个世界传达的就是这个被推到极致的信息。在耶稣基督以前,世界上确实没有耶稣基督这个光,没有像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那么明亮、明白的光,包括以前我们读过的《希伯来书》所引述的历史都还是个影子,都指向耶稣基督,历史进程就是这样进行的。人的命运还真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可以称义:罗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然后一个大的转折,如今却蒙了神的恩典,原本我们这个世代的人都走不出罪的辖制,没一个人能靠自己的力量走出来,包括靠良知的力量,如今却蒙了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已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耶稣基督作挽回祭赐下救赎,这是福音。先时狭隘的理解就是在信主以前所犯的罪,广义的理解是整个人类在没有耶稣基督以前所犯的罪。关于人类在耶稣基督以前所犯的罪,有时候很难理解,这么多人因为罪就这样在永世被灭了,灵魂被灭吗?!回忆一下《创世记》巴别塔以前,上帝用什么手段把人灭了?用洪水。唯独挪亚一家,唯独挪亚一个义人得救。洪水以后,到现在世代
有什么变化?人心本质上没有什么变化,世上无新事,上帝再灭一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样理解耶稣基督力量就出来了,否则不知道如今耶稣基督的宝血、十字架是多么珍贵,我们是如何蒙了福、蒙了恩典!神居然开了这个活口,世代的人灭光了,他居然还会赐我们这生命之泉。我们这些活在耶稣基督时代的人,如今蒙了恩典可以借着信,借着他的血走出来,变成有希望的族类,不至于被灭亡。因为他用恒久忍耐的心从创世以先直至耶稣基督,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在耶稣基督以后的这个时代,我们所谓的恩典时代,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夸口”这个词很有意思,基督徒往往觉得自己已经因信称义了,难免会克制不住地夸口一下。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有什么好夸口的呢?夸口一定不在自己身上,你已经被判决死刑逃不出来了,是上帝放你一码,唯独可夸的是上帝的恩典,夸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人总是想夸口:你看那些不信的人在永恒里没有希望,我信了所以我能上天堂。人总能找到夸口的理由,好比你呼吸空气得以存活,但有人不感谢空气的存在,却夸口自己没有捏着鼻子以至于憋死,岂不可笑?!人不感谢神的恩典,却夸口自己信神能享受恩典岂不同样可笑?!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现代译本:by what kind of law?用哪个准则呢?这里有两个 law,一个是立功之法(by the law of works),就是我自己做出来,我把生命活出来;还有一个是信主之法(by the law of faith)。Law 是规律,是上帝创造的,无论你信不信,了解不了解,总在起作用,如同万有引力,无论你理解不理解,总被万有引力吸住。违抗自然规律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违反上帝的道德之法、立功之法也会受到惩罚,受到末世审判。但如今,上帝在立功之法以外,再加一个信主之法。我们在讲《罗马书》1:5 经文时,请大家注意过一个词:信服真道(obedience of faith)。所以信的一个特征是信服、顺服,不再违抗、悖逆。《罗马书》16:26 也是归结到:这个奥秘如今显明出来,并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made known to all nations for the obedience of faith),即归结到信服真道(obedience of faith),我们需要认真体会。人是怎样陷到罪里的?是悖逆。所以从悖逆到顺服,是人得救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说上帝给人两个法:一个是遵从律法,一个是信服之法,把 the law of the faith中的“faith”理解成 obedience of faith,即在信服之法里救恩白白给你,不在乎你在律法里做了什么。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知道我们没有可夸口的。
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为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所以我们看定了,是保罗在真理启示下的一个欣喜得着,人称义是因为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有人问:我们可以不遵守律法吗?后面 31 节就是回答这个问题,断乎不是。所以至少在逻辑上,保罗对这个问题也是有准备的。《圣经》的回答是两个积木:一个是断乎不是;一个是不在乎律法,在乎信。扔掉任何一个就把真理扔掉了。我们必须抓住两个真理不放,就算搭不起来,也必须忍受这个痛苦,必须耐心,神自会慢慢启发。保罗在这里保持律法和信(恩典)之间的极大张力。
3:29 难道神只做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从逻辑上,保罗讲在犹太人的律法下,有两个律:一个是律法之律,一个是信主之律。在律法之律上我们必败,在信主之律上我们可以成功,是有希望的。接着他又说这件事情不仅仅是对犹太人,对外邦人也是一样的。那受割礼的就是指犹太人,那未受割礼的指外邦人。两个律(the law of work, the law of faith)对犹太人和外邦人是一样的。
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这就是我们前面说的两个积木,怎么搭起来没有任何解释,这是我们痛苦的地方,是张力所在。回顾一下,在第 3 章的前面也有两个断乎不能: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的不义吗?断乎不是!我们已经明白,凡断乎不是的问题本身来自撒旦,所以对这类问题,保罗拒绝回答。第 31 节的这个问题同样也来自撒旦: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是不是你想抓住机会废了律法?为什么那么想把律法废掉呢?我们的困境是想做做不到,现在神给你一个出路,而你却逮着机会说律法不要了,这个本性是否来自撒旦?!律法是我们明明可知的,是西奈山上神跟摩西说的,即便没有摩西的见证,神说我把良知放在人的心里,我们不得不承认,极坏的人里面也有良知,也要为自己的极坏作解释以求善。假如一逮住机会就问,可否不行律法?这个声音来自魔鬼。第 6–8 章保罗要解决“人怎样跟耶稣生命相连”这个难题,第 7 章说你想行善却行不出来,就凭这点亮光、这个欲望,可见人天生有渴望上帝、渴求真理之心。
《罗马书》3:21–31 经文字面意思已经讲完。我挑战一下:律法之外有救恩,这个救恩就是信耶稣基督,不在乎遵行律法,乃在乎信,这个是否没问题?是否没什么张力?是否字面读就理解了?假如《罗马书》前面到这里的铺垫没有吃透的话,你的信是没有基础的,很难再往深里走。我们信耶稣需要一个基础,就是要认识人的罪。上帝用律法审判,上帝的审判非常严格,也就是犹太人的基础,整个犹太民族就预备这个基础。我们作为外邦人,前面的基础(犹太人的律法基础)是不够的,所以我们要补犹太人的课。但是我们又往往会错误理解成基督徒要努力按照律法去做才能得救,其实照律法去做又是没有出路的。
律法的意义在哪里?还是回到罪。律法叫人知罪,要预备我们对罪的认识够吗?对罪的后果认识够吗?对罪导致我们到哪儿去认识够吗?这就是《圣经》里很简单的语言:“认罪悔改”,即 “施洗约翰的洗”,有了这个洗,才有耶稣“圣灵的洗”,所以这个预备很重要。我们要达到犹太人的基础,就要理解人在罪的困境中没有盼望,神的审判必然临到,对神的敬畏恐惧要有真实的基础,否则就是空讲救恩。犹太人里有些人确实借着信,从原来在律法之下的命运里面走出来,像保罗说我终于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循律法。我看定了,就是犹太人里最优秀人的走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你看透世界的虚无、生命的虚无,看透以后要有反思,直面人生。相反地没看透的人,自以为活得很有意义,活到最后一刻依旧追求事业、积极人生、令年轻人佩服;其实是不敢看透,抓住虚假意义一直到死。许多哲学家的理论就是在看到没有希望的反思阶段出来的。对我们而言,是《圣经》让我们看到真实的希望,信心不是一下子飞起来的,神借着《圣经》的话语让我们有更多智慧看自己的人生、看世界、看一切,借着《圣经》真道越想越明白,信心一点点长大,像芥菜种子一样。要避免对信心之法的卡通化理解,顺服的信主之法绝不是一蹴而就。
第 4 章顺势的问题也非常恰当,既然讲信、讲律法之外有救恩,保罗必须有根据,所以又回到《圣经》原文引出亚伯拉罕的例子。创 15:6 亚伯拉罕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是整本《圣经》第一次出现“信”这个字,这里的难点是:算他为义到底是不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