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这篇教会史系列之三里,我要做一个大胆的尝试,把教会史上两位互为思想交锋对手的名字,放在一起相提并论。一位是大名鼎鼎的圣奥古斯丁主教,不仅在教会史上,甚至在世俗思想界都是一位家喻户晓、影响深远的人物;另一位是名叫帕拉纠的英国修士,与奥古斯丁相比,帕拉纠弟兄的名字却不幸地始终与教会史上被称为“帕拉纠主义”的异端标签相联系。但当我稍加认真地考察教会的真实历史时,我发现,后人眼中的“帕拉纠主义”(或“半帕拉纠主义”)并不一定等于历史上那位与奥古斯丁勇敢辩论并深受信徒尊敬的帕拉纠修士所表达的精细慎密的思想。事实上,即便在被贴上异端标签后,帕拉纠弟兄的思想贡献在教会史上也从来没有被彻底否定和忽视过。
我们可以把奥古斯丁主教与帕拉纠弟兄的思想交锋和严肃辩论,看作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影响最深远的“二律背反”思想案例。若单就对教会的影响而言,他们两位放在一起所展示出来的巨大思想张力,生动活泼地影响了众多当时和后代教会领袖和普通信徒们对“何为救恩”的信仰思考和实践,直至今日。
(二)
奥古斯丁出生于公元354年的北非小镇。父亲是罗马帝国的小官员,信奉传统异教,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奥古斯丁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基督教信仰受到罗马官方的保护,他一家生活相对来说平静富足。直到奥古斯丁41岁那一年,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二个帝国。 奥古斯丁所属的西罗马帝国,于476年因日耳曼人入侵而亡。东罗马帝国等到1453年被土耳其灭亡。因此,在奥古斯丁的中晚年,他亲身经历了古罗马帝国分裂和崩溃前的社会巨变。这些不平常经历刺激了他对世俗世界和信仰世界的深刻反思,给后代留下了丰富的体验和反思性文字。主要著作有:《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忏悔录》,《论灵意与字句》,《论自然与恩典》,《论基督的恩典与原罪》,《论恩典与自由意志》,《论圣徒的预定》等。
根据《忏悔录》记载,奥古斯丁32岁信主。他信仰上的老师是当时的米兰主教安波罗修。在信主以前,奥古斯丁曾经历过两次思想上的飞跃。第一次是从母亲所信仰的基督教,转向了当时比较活跃的摩尼教。摩尼教思想脉络与诺斯替主义类似,认为宇宙有两个源头;其中一个代表精神和善,另一个代表肉体和恶,善恶争斗构成了宇宙万物的历史。第二次思想飞跃是从摩尼教,转向了当时流行的新柏拉图主义。这个哲学认为宇宙的源头只有一个,称为“无限的善”;而“恶”只是“善的缺乏”而已。奥古斯丁发现,新柏拉图哲学里的“无限的善”,其实就是基督教启示的上帝。前者仅是“观念的神”,后者则是一个有意志,有情感,并进入人类历史,与人有互动的“位格神”。好思考的奥古斯丁因此回到了他母亲的信仰。
奥古斯丁年青时主修修辞学,即学习用清晰的概念和逻辑表达自己的思想。转信基督教后,奥古斯丁专注于一个极富张力的教义难题:神对人救恩的绝对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是什么关系?换言之,在人克服罪并最终得救的过程中,“自由意志”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在这个思辨过程中,奥古斯丁遭遇了他一辈子里最重要的辩论对手,来自英格兰的文质彬彬的帕拉纠修士。可以说,奥古斯丁“神恩独作论”伟大思想,正是通过与这位勇敢难缠的英国修士的思想交锋中,逐渐发展并表达出来的。
(三)
帕拉纠弟兄出生于360年,比奥古斯丁小6岁,英格兰人,属于当时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帕拉纠在当地小具名气,是一位有道德、有学问的平信徒修道士。公元405年,45岁的帕拉纠从英国旅行到大公教会的首都罗马。他注意到,当地教会的许多基督徒过着不道德的生活。于是他开始调查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这时候,他听到了一篇在罗马教会圈里广泛流传的祷告文:
“我的天父,我的整个盼望就在于,并且也只在于,你伟大无比的怜悯。请赐下你所命定的一切,并按照你的旨意,命令我遵行,命令我节制,当我知道的时候,我完全无能为力,正如俗话说的,没有人能够节制,除非神赐恩给他,甚至连知道这是谁的恩赐的智慧,也是神你赐给我的。”(奥古斯丁)
这篇出于奥古斯丁的祷告文,让帕拉纠修士大惊失色。他立即相信了,这就是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基督徒确信,除非神赐给他们恩赐,否则他们无法节制,那么,任何人率性而为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这次旅行回来后,帕拉纠立志站出来,就原罪论、犯罪的机制、自由意志、和神的救恩等教义,通过讲道和写文章,与奥古斯丁进行了公开争辩。这场长达十几年的笔墨官司,耗去了帕拉纠的后半生,也惊动了整个大公教会。开始时帕拉纠修士似乎曾占了上风,但不久就敌不过希波城主教的巨大名望和雄辩才华。417年,帕拉纠被当时的教宗依诺森一世流放,遭受迫害。三年后(420年)帕拉纠去世。431年在以弗所召开的大公会议上,帕拉纠主义被正式判为异端思想,成了教会史上一桩历史定案。
(四)
为了力求清晰扼要,我把奥古斯丁与帕拉纠的神学教义的思辨脉络,按照三个相互联系的主题:原罪论与犯罪的机制;自由意志;救恩的机制,作一个简单的梳理。
(1)关于“原罪论”和“犯罪的机制”。奥古斯丁从《罗马书》里得到启示,他认为自亚当夏娃吃禁果犯罪以后,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义人,所有的人必然犯罪,除非神的恩典临到了他。因此,奥古斯丁把所有人类成员作了一个简单的二分:神最初创造的亚当与夏娃;和所有亚当夏娃的后裔。这就是奥古斯丁“原罪论”思想的圣经根据和逻辑起点。请注意,根据奥古斯丁这里的逻辑,即便一个活在原罪里的人,仍然有可能临到神的恩典,借着信和重生而得救。因此,下一个合乎逻辑的问题是,一个活在原罪里的人如何得救?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自由意志”的概念。
个人点评:我们要区别奥古斯丁原罪概念本身,与奥古斯丁关于原罪如何通过亚当传给亚当后裔们的遗传或法律模式的解释。我认为前者是符合圣经的,后者缘于奥古斯丁对保罗经文的误解。
(2)关于“自由意志”。在奥古斯丁信仰思考的前期,特别是与摩尼教的争辩里,他运用“自由意志”概念来解释“恶”的来源,认为“恶”出于人对“自由意志”的错误应用。但在信仰思考的后期,当奥古斯丁思考亚当后裔犯罪机制时,他似乎放弃了他的前期见解,坚持认为,因为“原罪”的缘故,亚当后裔们的自由意志已经完全败坏了,没有能力选择不犯罪,只剩下选择犯罪和怎样犯罪的自由,除非神的恩典让他重生。对于这些“自由意志”已经完全败坏的人,如何解释他们中的部分人得救,另一部分人不得救呢?对此,涉及了救恩的机制。
个人点评:奥古斯丁“完全败坏的自由意志”是基于亚当后裔的“原罪”(没有一个义人,无法不犯罪)而作的逻辑推理的,因此单从人的理性分析看,也是无懈可击的。但若在这里引入后面会论及的康德的“二律背反”概念,“完全败坏的自由意志”就可以同时成了“大有作为的自由意志”了。
(3)关于“救恩的机制”。奥古斯丁认为,既然所有活在原罪里的人,都无法在自由意志里对神的救恩作出正确的回应,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是,救恩来自神单方面的恩赐。对此,奥古斯丁特别强调说,对于神的恩典,人无法抗拒,也无法要求。这就是“神恩独作论”的基本思想。后来的神学家将之称为“无条件拣选”和“不可抗拒的恩典”的教义。正是建立了由“神恩独作论”为核心启示的一整套教义,让奥古斯丁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
个人点评:同样,奥古斯丁的“神恩独作救恩论”是符合保罗思想和整本圣经启示的上帝观的。但基于这样的启示,奥古斯丁所作的从“原罪”到“败坏的自由意志”再到“神恩独作救恩论”理性分析,就有了我在后面会提到的“非二律背反”思维的嫌疑了。
(五)
帕拉纠对上述三点都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可谓是“针尖对麦芒”。
(1)帕拉纠质疑奥古斯丁说的某种无法解释的“原罪遗传机制”,或后代的加尔文说的“法律连坐定罪模式”。他认为原罪是通过人的社会性的心理文化模式来传播的,因此与人如何使用“自由意志”有关。后人把帕拉纠的“原罪传播”看作一种社会学疾病,比喻成“孵化器”模式。
个人点评:奥古斯丁的“原罪遗传论”是他的思想体系的最薄弱环节,即便在当时就受到许多信徒的质疑和否定。比如后来与罗马教会分庭抗礼的东方教会(东正教)就从来没有接受过。帕拉纠的“原罪文化孵化器模式”,不仅符合罗马书保罗的思想,也符合我们信仰体验的切身经验。
(2)帕拉纠也挑战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的定义。他认为,在奥古斯丁那里,“自由意志”仅仅被看作是“人在自己的意志里行出他想要行的事”的自由。奥古斯丁之所以这样定义,是因为他后期的思考点,主要聚焦在人离开神(不再与神互动)以后的亚当后裔。因此他说亚当后裔们的“自由意志”已经因为原罪的缘故完全败坏了,其圣经根据是“世上没有一个义人”。但帕拉纠的敏锐之处在于,他指出,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的如此理解是狭隘的。帕拉纠认为,“自由意志”概念必须回到神创造人的起始时的概念,其完整定义是:人不仅拥有选择“作他想要作的事”(比如犯罪)的自由,同时也拥有选择“不作他想作的事”(比如不犯罪)的自由。这样一来,帕拉纠的“自由意志”概念预设了亚当与亚当后裔们都拥有同样完整的“自由意志”。当面对神的救恩时,人必须作出“顺从还是悖逆”的选择。于是,在帕拉纠的思路里,人的“自由意志”与人在救恩里的责任就相联系了。值得指出的是,帕拉纠的自由意志概念,与奥古斯丁前期与摩尼教辩论时的思想是一致的。
个人点评:如果我们把奥古斯丁的“原罪”概念本身,与奥古斯丁“原罪遗传模式”分开,如果我们同意前者符合保罗的启示,那么,作为亚当后裔的我们所有人对“自由意志”的实际体验,却是符合奥古斯丁“自由意志”的狭隘定义:即“完全败坏的自由意志”。帕拉纠的“自由意志”完整定义,倒是属于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我们若误认为亚当后裔们可以在实际生活中活出这种可能性(可以不犯罪),就是没有看见“完全败坏的启示”(不得不犯罪),反而是活在自欺里了。我认为,奥古斯丁的“不得不犯罪”立场,与帕拉纠“可以不犯罪”立场,恰好构成犯罪与自由意志命题上的二律背反关系。见后面讨论。
(3)关于神救恩的教义,按照帕拉纠的思路,既然罪人在面对神的救恩时,自由意志仍然是自由的,因此,人是否得救,就看人在自由意志里如何回应神的救恩了。若正确回应,人得救;若错误回应,人沉沦。因此帕拉纠的救恩论,被后人精辟地归纳为“神人合作救恩论”,与奥古斯丁“神恩独作论”的救恩观,完全相反了。帕拉纠被教会带上异端帽子,主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过,在帕拉纠的自我辩解文字里,他曾多次强调,他并不否认神的恩典是人得救的最根本要件,不否认神是救恩的主动发起者,人只是被动的回应者。
个人点评:帕拉纠在辩论中也多次承认,亚当后裔们拥有完整的“自由意志”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可能性而已。在实际生活中只有耶稣基督一个人活出了“不犯罪的生命”。于是,在神的救恩面前,人的自由意志到底是怎样活出这种“正确回应”的可能性呢?对此,奥古斯丁给出的回答是神秘主义的(神的拣选)。帕拉纠无法接受神秘主义,却也没有能够给出任何清晰的理性回答。不过,从救恩命题来说,奥古斯丁的“神恩独作救恩论”立场,与帕拉纠的“神人合作救恩论”立场,也构成了二律背反的关系。说明见后面。
(六)
这场以奥古斯丁和帕拉纠为代表人物的神学思想大辩论,在教会史上,以奥古斯丁胜出,帕拉纠被贬而告一段落。但是,与我们曾讨论过的“阿里乌主义”例子一样,帕拉纠的名字也没有因为被正统教会判为异端就销声匿迹。恰恰相反,他的名字和思想总是不断地在不同的历史情景里,被后来的弟兄们重新提起。每一次提起,总绕不开与奥古斯丁辩论的影子。例如,16世纪新教运动中路德和加尔文等改革宗大佬,与同时代阿明尼乌之间教义之争,几乎重现了奥古斯丁与帕拉纠之争的思辩脉络。
我还发现,基督教会史上发生过两次大分裂,都与奥古斯丁与帕拉纠之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第一次大分裂,以拜占庭为中心的东方教会,因为拒绝接受被以罗马为中心的西方教会奉为正统的奥古斯丁主义,经过数世纪的酝酿发酵,最后终于在1054年爆发了东西方教会的彻底分裂为东正教和罗马天主教,至今仍然未曾愈合过。第二次大分裂发生在西方教会里面。打从1520年罗马教宗把路德逐出教会之后,正式揭开了序幕。彼此间有诸多差别的新教大小宗派,都统一在奥古斯丁“神恩独作论”教义大旗下,形成统一战线,从越来越帕拉纠主义化的罗马教会里分裂出来。
在16世纪之后,在新教阵营内部,新的分裂仍然继续发生。影响大的例子是18世纪清教徒运动的两位大将:领导了北美新大陆大觉醒运动的爱德华兹牧师,和创办了英国循道会的约翰·卫斯理牧师。前者是坚定的奥古斯丁主义者;后者公开倡导和实践帕拉纠主义或阿明尼乌主义的一些重要教义。
(七)
屈指算来,那场发生在公元405年的帕拉纠与奥古斯丁历史性遭遇事件,距今已经有1600多年过去了。站在今天教会的立场,当我们再一次回顾和反思这段历史时,我们对圣经启示的基督真理的认知水平,是否仍然停留在当年的奥古斯丁和帕拉纠的水平?或者,与那些在公元431年以弗所大公会议上掌握话语权的罗马教皇和主教大人们相一致?我们是否还固执地一边把奥古斯丁主教捧上天,一边把帕拉纠修士踩到脚下?我们是否仍然认为,如果奥古斯丁对了,帕拉纠就一定错了;或者若帕拉纠对了,奥古斯丁就一定错了?会不会两人各自所维护的立场,同时都对,又同时都错呢?
读者也许已经意识到,我上述提问题的角度,是应用了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提出的“二律背反”(antinomies)哲学概念。康德的生平时间是公元18世纪,距离奥古斯丁与帕拉纠的那场辩论有1400年。根据维基百科的介绍,“二律背反”概念意指,对同一个对象或问题所形成的两种理论或学说,虽然各自成立但却相互矛盾的现象。又译作悖论,二律冲突和自相矛盾。我的意思是,对于基督救恩的理解,奥古斯丁的立场与帕拉纠的立场,会不会加在一起,恰好构成了康德式的正命题与反命题之间二律背反的张力关系?
奥古斯丁“神恩独作”救恩論:基于圣经对人启示的真相,具有100%真理性;屬於康德的理性認知範疇。对此我曾用“启示性真相”来表达,并比喻为“大圈套小圈”里的“大圈”;
帕拉纠“神人合作”救恩论:基于人对圣经真理的诚实体验的真相,也具有100%真理性;属于康德的感性经验范畴。对此,我曾用“事实性真相”来表达,并比喻为“大圈套小圈”里的“小圈”。
注意,上述正命题与反命题,虽然在人的逻辑理性看来,它们互相矛盾,互相否定,但根据二律背反原理,它们各自都具有100%真理性。各自的100%真理性的意思是,它们互不打折扣,互不减损,更不是互相否定,(奥古斯丁与帕拉纠之间恰恰是互相否定,或者互相打折扣)。根据二律背反原理,
100%真理性的正命题(“大圈”)+100%真理性的反命题(“小圈”)=100%真理性的超越性命题(“大圈套小圈”)
这就是为什么奥古斯丁主教与帕拉纠修士各自为自己教义立场的真理性,争辩到底,互不妥协。因为任何形式的妥协都会让各自教义的真理性受到损减。在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帕拉纠,他们对各自立场的固执坚持,恰恰证明了他们才是真正的信仰者和真理追求者。
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在坚持各自立场真理性的同时,却无法看见对方立场的100%真理性,说明了他们,至少在理论上,还没有认识到,基督教真理的超越性,总是以“二律背反”的方式存在。因为看不见这一点(即“大圈套小圈”的完整图像),他们也因此都落到了各自100%真理立场的非超越的局限与谬误中了。
(八)
岂止是奥古斯丁与帕拉纠如此。比他俩迟了1000多年、并对当代教会有着重大影响的诸多新教改革时代的领袖们,都因为没有康德“二律背反”概念的亮光,都相继陷入了“非二律背反”陷阱里。结果是,教会对圣经真理的理解,表达,和信仰实践,都越来越失去张力,趋于僵化,陷入了没有果效无休无止的非白即黑的争辩里不能自拔。
更具讽刺意义的是,当年号称全面高举奥古斯丁主义,并把帕拉纠修士残酷地判为异端的罗马天主教廷,在其后来1000多年教会实践里,不仅没有做到剔除帕拉纠思想的影响,反而在事实上,大量“非二律背反”帕拉纠主义衍生物,掺杂进了教会的具体规范和规章里。引发马丁路德怒火,点燃新教运动爆发的最初导火线,罗马教廷滥发的“赎罪卷”,就是帕拉纠主义最丑陋粗劣的产物。
另一方面,“非二律背反”的奥古斯丁主义,也经过1000多年宗教强化,到了加尔文,以及今天教会里所谓改革宗信徒们手里,变成了唯我独尊的极端僵硬粗暴的加尔文神学棍子,造成教会里神秘主义和反智主义盛行,严重阻碍了教会团契里信徒们之间必要的健康的神学思想的理性讨论和发展。
(完)
(摄于2020年2月15日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