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23 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24 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
犹太人为什么犹疑不定?是因为他们从耶稣身上看到的神迹不够多、不够有力、不够伟大。是因为他们缺乏信心的主观意愿?还是如他们说的,耶稣说的不够明白?只要耶稣明明告诉他们就可以信?今天世上的人不信耶稣,又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今天半信半疑(或曰小信),又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因为道理听得不够明白?神迹不够?见证不够?耶稣啊,你该如何解开我们的疑问啊!
25 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耶稣否认自己还讲得不够明白。耶稣好像也没有认为,你们不明白是因为耶稣的道理太难懂了,需要好的解经老师的辅导才能听明白。耶稣的意思是,你们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不信。我们的意思是,我们不明白,所以我们不信。又是一个“因为/所以”的信仰死结。于是,耶稣说,要解开死结也简单,因为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26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有时候,我们似乎觉得,只要犹太人(或任何一个人)主观上愿意相信,就可以走出“信仰死结”了。我们会“见证”说,我们也是这样出来的啊!我们信了,就好了,没有什么“因为所以”了。可是耶稣是否认同我们这样的“见证”,是否会说,吴少海的“见证”是真的?不是的。耶稣说,你们不信,不是因为你们缺少愿望或勇气,乃是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与你们的主观愿望无关! 这个观点可不一般。耶稣啊,世人不都是你的羊吗?你来不是为了救一切世人、并赐他们新生命、得永生吗?我们怎么会不是你的羊呢?是因为我们不愿意,所以不是你的羊;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就成为你的羊,是这样吗?耶稣啊,今天我们不放过你,你一定要讲清楚。
27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耶稣说,别急,且听我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从经文 10:27 看来,除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并且“他们也跟着我”这两个条件以外,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也认识他们”。这是一个独立的条件。认识者是一个主体,是主动的;被认识者是一个客体,是被动的。因此,可以说,不是每一个听到耶稣声音,并定意(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跟随耶稣的人,耶稣都认识他们。如果耶稣不认识他们,他们便是想(意愿)跟随耶稣,都不行。所以这句经文与马太福音 7:21 相呼应:“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因此,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是“听我声音,跟着我”的羊。注意,“跟随”不仅需要跟随的“意愿”,而且必须兼有跟随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即便有意愿也没有用。这种“能力”不是人所固有的,乃是通过“重生”而获得的。谁能获得重生?人当做什么才能获得重生?这是救恩的奥秘,是神的主权,就好似“风随着自己的意思吹”(约翰福音 3:8),还有约翰福音 5:21,“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所以,10:26“我也认识他们”,明确地表达了在救恩这件事上,只有主耶稣是独一的、全能全知的主,他凭自己的意志(也就是天父的意志)施恩,他的意志是公义的,因为唯有他了解每一个人。至于“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是救恩的步骤,“他们也跟着我”是救恩的结果,只有“我也认识他们”才是创始成终的决定因素。
10: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那么,如何统一“因信称义”教义与“重生”教义?除了正确理解什么是“信”以外 “信”就是“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是住(Abiding) 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 ,还要正确理解中文译文中的“因”到底是什么意思。“信”包含“认识”和“意愿”,但是,如果认识和意愿出于人自己,这样的信仍然是“肉体生的”,与“重生”的概念相违背(约翰福音 3:6)。信必须是灵里的“认识和意愿”,但人无法做到灵里的认识,也无法做到灵里的意愿,除非人首先重生(约翰福音 3:3),所以,“因信称义”里的“信,”应该是“重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或前提条件)。不能说,我有了信,一定就会重生(称义)。这个字面上的困惑,在英文表达里比较不容易混淆。“因信称义”的英文表达为:”Righteousness through Faith”, 英文“through”的意思是“通过”,对应的含义是一个达到目标的途径,而不是一个成就目标的原因。在重生前,我们拥有属肉体的信心,凭着(通过)这个信心,我们听见了主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肉体的信心越大,听到的声音就越多。这是我们重生前的光景,是救恩的一个必要步骤。这也就是约翰福音 6:45说的: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然后,一个决定性的奥秘发生了:我也认识他们。他们是谁?是“到我这里来”,那些“父所赐给我的人”。然后呢?耶稣赐生命的粮给他们,也就是约翰福音 10: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也就是约翰福音 4:14“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也就是约翰福音 3:16 的真谛: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所以,信的人,就是从耶稣那里获得重生的人。“信”与“重生”互为因果,是一致的、合一的,在耶稣里面合一。 “重生”的源头来自耶稣,“信”的源头也来自耶稣。一切出自人自己的“信”,都不是“称义得救”的信!
29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30 我与父原为一。”
现在,让我问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救恩已经完成,那么还会失去吗?具体到个人,耶稣赐给我的救恩,还会失去吗?耶稣说,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是,这个“谁”包括人自己吗?人是否有能力,出于人自己的意愿,把已得着的救恩重新失去(夺去)?比如说,我信主了,重生了,但是我又出于软弱,有意识地又犯罪了,我的救恩会失去吗?我的重生算数吗?我认为,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是,把救赎的权柄毫无保留地留给耶稣。你怎么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重生?哦,我们当然可以猜测,可以经历,可以为此感恩赞美;内住的圣灵也会给我们很多启示和见证,圣灵的果子本身就是见证;他人也可以凭果子来判断。但是,如果我们心存谦卑(圣灵的重要果子),我们就会把“赐重生”,也就是第二次审判的权柄,完完全全交在主耶稣基督的手里。记住,约翰福音 5:27“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如果我们不能妄自论断他人是否重生,我们又岂能论断自己是否一定已经重生了呢?难道我们真的了解自己吗?难道我们真的有能力、有可能了解自己吗?唯有创造者才能真正了解每一个受造者。任何一个受造者都无法真正了解自己,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我们不能真正了解自己,我们又岂能确定自己一定已经重生了呢?如果我们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已经重生,那么,“我的重生算数吗”这个疑问也就自动消失,不存在了。
也许你要说,这仍然可以是一个理论上存在的问题啊,难道就不能问吗?是的。这是一个理论上存在的问题,它像毒蛇一样每天都向我们翻动舌头。你也许说,如果此问题不解决。一个基督徒岂不一辈子生活在疑虑之中?这样的疑虑难道不会变成我们灵命成长的重负?这样的疑虑健康吗?正常吗?有无正面意义?如果不正常,如何解决这个疑虑?我认为,这个疑虑是正常的,但不健康。为什么说是正常的,因为这个疑虑是真实的。唯有上帝知道答案。认为自己知道答案,反而是狂妄自大,不正常了。但是,为什么又说是不健康的?因为,这个疑虑,与我们生活中的一切疑虑一样,都是出于“不信”。我们此生处于数不清的担忧疑虑之中:为衣食担忧,为健康担忧,为前途担忧,为孩子担忧,为国家民族担忧。我们担忧上帝也许顾不上我们,或者不想顾我们;我们担忧上帝生气了,发怒了,惩罚我们了。如果我们担忧明天的衣食,是因为信心软弱,那么对于救赎这样的大事,都不能交在上帝手里,我们的信心又在哪里呢?如果我们没有信心,我们又如何能够领受救恩呢?这就是 10:29 经文的意思。 耶稣说,孩子啊,你们无需担忧,不是因为你们自己怎么样,乃是因为,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为什么?因为,我与父原为一。这就是为什么。
10:31 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
正是同一批犹太人,在 10:22 里还围着耶稣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告诉我们”,言辞迫切,情真意实,但此时,却要用石头打他。到底是什么叫他们做出如此极端的反应?表面上看,他们是被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所激怒,人怎么能与上帝合一?道怎么可能成为肉身?(联系教会里的真理讨论:人岂能真的“老我死去”?基督徒岂能真的“称义成圣”?可见这句经文描述的对话有相似之处。毕竟,隐藏在这一切冲突背后的,是同一个撒旦!) 耶稣认为,这些人之所以作出如此极端的反应,是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这些气急败坏的人啊,在拿起石头以前,请你冷静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不是耶稣的羊?是什么东西阻碍了自己不能成为耶稣的羊?但愿反思会让人认罪悔改,最终把人带到耶稣前面,成为他的羊。
10:32 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
这不,耶稣要拿石头打他的人,反思一个问题:你无论在我的话语,或者事工里,能发现任何不是善的吗?如果你不能接受善,如果善可以激怒你们,岂不说明你们是恶的吗?
10:33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可惜,在场的犹太人没有沿着耶稣启示的方向去反思。或者,他们只是表层地反思了几秒钟后,就认为自己不是为了善事而打耶稣。他们也许会想,谁会因为善事打你呢?谁不知道善就是善,恶就是恶?谁不喜欢善反而喜欢恶?但是,圣经的真理恰恰相反:人在一般意义上,正是喜欢恶而不喜欢善(除非一个人认罪悔改而重生)。约翰福音第三章对此有明白的教导: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翰福音 3:19) 所以,耶稣的启示与犹太人自以为是的认识恰恰相反:你们正是因为善事而打我!所以,你们应该反思,认罪悔改,这是救恩的第一步。但是,人(包括当时的犹太人和今天的世人)却不这样认为: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而是因为……。因为什么?“因为”背后的理由,根据不同的场合和情况千变万化。但是,圣经认为,人的问题都出在斩钉截铁、不容怀疑的前半句上:你们不是因为其它,乃是因为善事而拿石头打我!你们的行为恰好应验了约翰福音 3:19 节经文的真理性。
难道说,犹太人在说谎话吗?不是的,犹太人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也是在说真心话。他们真的不觉得耶稣行善事有什么不好,否则他们也不会说出 10:24 的话了(“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他们甚至开始思考耶稣是基督的可能性了。他们自己认为,他们之所 以被激怒,乃因为耶稣的教导不可理喻(说自己与神合一),耶稣的话语偏离里他们心目中的真理:人作为被造物,岂能自称为神?与神合一?这不是异端是什么?是的,是的,你做了很多善事,也行了许多神迹,那又能怎样呢?上帝的真理岂能违背?在开始时,犹太人也陷入了矛盾和困惑之中。如果耶稣不说这些叫人糊涂的话,他们原本是喜欢耶稣的啊!喜欢耶稣的善行的啊!他们怎么会从原本的“喜欢”,一步步发展到了“用石头打他”的地步?这是怎么回事?乃是因为他们发现自己不是为善事,而是为“捍卫真理”的缘故打耶稣了。(所以,可以把他们称之为新约时代第一批“真理斗士”)(联系:我们也听见教会里许多信徒说,他们原初也是喜欢牧师的,也认为即便牧师不完善,也是愿意尊重、支持牧师的。但最后是怎样改变了“原初的”喜欢?难道他们原本的喜欢(善)是假的?难道善对人没有吸引力?我认为,是“黑暗”使然,“黑暗”(不认识真理)让人一步步离开了“原初的真道”(被善的吸引)而不自知。圣经告诉我们,人在重生前,无一例外地陷入黑暗中,远离真理。人唯有被真理吸引,才能跨出救赎的第一步(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根据这样的认识,我认为,犹太人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真的,但也是出于糊涂。他们一方面被耶稣的善行所吸引,另一方面,却因为黑暗,无法理解耶稣的真理。这正是陷入黑暗中的人的真实境况。借着这种“不认识”(也就是黑暗),恶就乘势发作,控制了人,让他们用石头打耶稣了。(教会里有部分信徒,对牧师传讲的真道不认识,一步步发展到怨恨与恼怒,于是“恶”(黑暗的势力)借着“不认识”乘势发作。在这里,信徒的理由也与犹太人相似:我们不是为善事(比如说,出于爱心的探访和帮助人)拿石头打你(牧师),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的仆人”,所以我们厌弃了你(牧师)。你看,多么相似!)
10:34-36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
现在,因为犹太人说,对耶稣的善行他们没有怀疑,但因为不明白耶稣所说的真理,所以不能接受耶稣的善,反而要视之为恶,要用石头打他。他们卡在圣经的字句里了(“人不能自称自己为神”)。首先,耶稣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第二、诫命的第一和第二条都禁止人用受造物(例如人自己)取代神。他们从这个字句里出不来了。所以,为了帮助他们走出字句的捆绑,耶稣应用了诗篇 82:6 (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神既然可以称那些受神道,替神在地上行使权力的人为“神的儿子”,那么,我今天所说、所行的(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为什么不去思考,反而断然拒绝(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字句叫人死,精义叫人活”的真理(林后3:6),也再一次看到耶稣话语里的严密的逻辑力量。
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38 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当然不是任何人自称自己为神,你就要相信他。当然不是!你要看他所行的。既然你“最初”认同了我所行的事,也相信了这些事, 你就当沿着这个亮光,进而信我与父原为一。这本是人认识真理的必经之路。人是先信了耶稣的神迹和话语,进而上升到相信“耶稣与父合一”;如果不能完成这个“信心的飞跃”,就会陷入犹太人的可悲境况了。人的信心如果不能跨越这个门槛,另一个出路就是倒退,倒退到“拿石头打耶稣”了。根据同样的道理,今天教会里的基督徒,如果不能接受“生命与耶稣合一”,即“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这样的新生命之道,基督徒一定会从“原初的信心”(最初的喜欢、被吸引)退回去了,退回到僵化的宗教体系和真理的字句里去了,也就不能领受、或者把从耶稣来的 “新生命种子”给搁置荒弃了。那么,结局呢?
39 他们又要拿他,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
结局就是,与耶稣的生命分道扬镳,在合一的真道上,分开了。现今的教会也是一样,如果不能在“耶稣里合一”,表面上的“你好我好”就没有任何属灵的意义了。因为,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耶稣走了, “真理的斗士”却留下来了。剩下来的教会又是什么呢?只是一座房子而已。
201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