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有了对“灵的世界”的信心以后,我们对“罪”与“律法”概念的理解,就全面翻新了。“罪”虽然真实具体地发生在“时间空间因果律”里,在doing层面上与我们对律法的体验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但当我们打开“灵的世界”的顶灯后,我们才第一次看见了,原来“罪”在本质上,是在being层面上与人相连的。
我们豁然开朗,“罪”在doing层面上的表现形式林林总总,花样翻新。或公开或隐蔽,或有后果或没有后果,或刑事性质或伦理道德;也无论我们对何为“不当或不善或不义”的标准有怎样不同的认识。这一切都仅仅是我们肉眼灵眼直观所捕捉到的“罪”的现象而已。
如今有了“灵的世界”的亮光,我们终于获得了全新的视角,把“罪”放在了being层面去理解和讨论它了。我们不再把“罪”看作某种不当或不善或不义的具体“行为”,而是把“罪”看作人与人之间某种普遍而真实的、与being 相连的深层“体验”了。
(2)简言之,“罪”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特定的“体验方式”。我发现,在《罗马书》7章里,对这种我称之为“人类生存的一种特定的体验方式”,保罗用了最生动最精练的文字,作了最准确的描述:
《罗马书》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各位是否注意到了,保罗上述文字并不是关于理论与教义,而是对人类(每个人)所经历的深层次(二律背反)生存体验的高度抽象的真实描写。
(3)这是一种怎样的最深层次的生存体验呢?
我在保罗的文字里,特别是他提到的“两个律”这个关键词里,捕捉到了如下四个特征:
(a)、它是一种矛盾、分裂与二律背反的纠结体验;
(b)、它是一种扭曲、变态、不自然的异化体验;
(c)、它是一种被动、被捆绑、不自由的囚徒体验;
(d)、 它是一种超越了“是非、善恶、真假”的反常体验。
简言之,“罪”是人类普遍经历到的“纠结、异化、囚徒般、反常”的深层次生存体验。在每一种体验里,人的内心始终有一种挥之不去、说不清楚、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我不是我自己的奇怪感觉。也就是俗话里说的“事出反常必有妖”的那种奇怪感觉。它指向了“人是其所不是”的另一种生存....
(4)我发现,上述高度抽象的四个特征都与人对“两个律”的体验密切相关。正如保罗说的,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原来如此。创造主在我身上外加了“两个律”。它们一起牢牢地控制了“我”。“我”活在正反矛盾愿望的互相拉扯里,并把“我”死死地圈在“罪与律法”的纠缠中。高墙坚立,密不透风,无处可逃,就如同一个死囚犯一样。
使徒雅各用了另外一番更加直白的语言,讲出了这个死囚犯的处境。
《雅各书》4:1 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1 What causes quarrels and what causes fights among you? Is it not this, that your passions are at war within you? 2 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2 You desire and do not have, so you murder. You covet and cannot obtain, so you fight and quarrel. You do not have, because you do not ask.3 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3 You ask and do not receive, because you ask wrongly, to spend it on your passions.”
请注意,中文“宴乐”一词的英文是passions(欲望、激情)。当我们看不见“灵的世界”后,我们的欲望与激情都转向人与人之间的张力,你对我错,你善我恶,你胜我输,你抢我夺。用雅各的话说,就是“贪恋、嫉妒、杀害、斗殴、争战”。雅各感叹说,看哪,看不见“灵的世界”,生活居然会蜕变成这付模样!神的律法变成各种形式的规范人行为的诫命,如同密布的河床堤岸横贯在美丽的山水中;人的罪俨如破堤而出的江水,向大地的四面八方蔓延....
(5)感谢主!当我们对“灵的世界”打开了灵眼以后,我们就瞬间看明白了,那个没有了“灵”的时间空间因果律世界,其实是虚妄的,是人的主观所臆想的,因此并不真实存在的。我们发现,一旦灵眼打开以后,原先那个高墙也会瞬间像海市琼楼一样崩塌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是新的了”。
那么,保罗是如何表达“新人”在体验上的翻转呢?
在《罗马书》7章最后一节经文里,我发现保罗的表达令人吃惊的简单:
《罗马书》7: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Thanks be to God--through Jesus Christ our Lord! So then, I myself in my mind am a slave to God's law, but in the sinful nature a slave to the law of sin.
我发现,保罗用“两个律”(“罪的律”与“神的律”)作为关键词,把灵眼打开的前后体验,连接起来了。
此话怎说?——请看,正如我在前面说的,在我们灵眼打开以前,我们因为看不见“灵的世界”,我们是活在没有灵的黑暗和虚妄里。那时候,我们一边活在“罪的律”的掌控下,沦为“罪的律”的奴仆;一边又感受到了“神的律”在牵引我。我们因着“两个律”而陷入“纠结、异化、被囚、反常”的体验中。
而如今,感谢神,在我们睁开了灵眼看见了“灵的世界”后,“两个律”还是“两个律”,但我不再是原先的我了。“拉扯与纠结”瞬间不见了;曾经的“异化、被囚与反常”的感觉也一扫而空。这时候,我的内心(mind),用保罗的话是,“单单顺服神的律”。用丁艳见证的话来说,“只有深深的懊悔、怜悯、与爱了”。阿们。
(6)在结束此文之前,我忍不住还要引用一节我非常喜欢的经文。
《罗马书》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 For sin will have no dominion over you, since you are not under law but under grace.
大约在10年前,那时我第一次认真读到这节经文,就被保罗明快简洁的文字震撼到了。可是当时我根本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思考,这个让我们所有人揪心刺痛的“罪”,居然在保罗一句话里,就轻松潇洒地解决了: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since you are not under law but under grace.
如今,感谢神,也感谢主赐给我的属灵团契,我在经历了“灵的世界”的真实体验后,终于明白了,并且分享到了,隐藏在保罗“轻松和潇洒”的深处那份妙不可言的恩典,和不可言喻的甘甜与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