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5团契。吴少海弟兄
一
(1)我希望把如下三对概念解释清楚。因为这对于理解我们的信仰非常重要。我会结合《林后书》和事件文本作展开。
“头脑结论”与“基于体验的结论”;
“体验”与“良心体验”;
“良心体验”与“良心的见证”
(2)请注意,我们大多数所谓的“看见神是真的”,其实大都属于“头脑的结论”,一般而言有三种形式:1.直接从“启示”里得出的结论;2. 建立在“理性”观察与推理而得出的结论; 3. 由“启示+理性"得出的结论。请大家尝试举例子说明。
(3)我认为,凡人对神的信心建立在上述三种结论之上,都是保罗说的“徒然的相信”,因此都只能算是“稗子的信心”!
(4)为什么? 因为只有在“三大神器里吃灵粮”里长出来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阿门,
二
(5) 这样看来,在“三大神器”里,其中“启示”与“理性”我们比较熟悉。唯有“体验”,我们还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表达它。若缺少了“体验”,也就不是三大神器了。
(6) 为了帮助我们更细致准确地表达我们的体验,受了保罗的启发,我把“体验”细分成三个层次,恰好对应了人的“体、魂、灵”。
事情体验层次:体——参与。经历了事情层面的事实真相。请举例。
良心体验层次:魂——感受。在事情体验中,还经历了内在良知对善恶的反应。请举例。
良心见证层次:灵——领悟。“良心体验”+“启示”,或者,启示亮光下的良心体验。这时候,我们可以在两个维度上展开:关于神;关于人。
(7) 我发现,只有达到了第三层次的体验,才算是真正有了“三大神器里吃灵粮”的属灵看见:原来神是真的真的!
(8)而大多人在第一或第二层次的体验上,就止步不前,或退回去了。
(9) 难怪得救的人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