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读者带着问题阅读,我特别列出了如下5个问题:1. 人为什么需要艺术体验?2. 如果说,人用“认知的主客二元结构”体验方式是主体(人)从对客体(艺术作品)的体验里“获取什么”,那么,人用“认知的媒介结构”对艺术体验又是为了什么?3. 如果对问题2的回答是“为了心智成长”,那么,继续问,心智成长又是为了什么?4. 若基督徒对问题3的回答是“为了得救”,那么,继续问,基督徒读圣经还不够吗?基督徒读小说或听音乐或看画展的意义又是什么呢?5. “心智成长”与基督徒“重生得救”之间是什么关系?
好吧,让我们开始。如何体验艺术作品?
(1)什么是艺术作品?“作品”一词英文是“work”,即“工作”。可以把“艺术作品”一词解读成“人的精神创造品”。因此,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是上帝的作品,而艺术作品里展示的“世界”是人的精神创造的作品。比如《哈利·波特》里展示“世界”是英国作家J. K. Rowling创造的。除了语言类作品以外,艺术作品还包括了非语言文字媒介的,例如声音(音乐)、身体动作(舞蹈)、色彩(绘画)、光影(摄影)、表演(戏剧)、以及综合性的(电影)等。不过,伽达默尔坚持说,所有非语言的艺术作品,只有在转换成语言媒介以后,才能最后真正被人所“解释与理解”。(我发现伽达默尔的这一观点与保罗在《林前》14章里对“方言”的解释是一致的。)
(2)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精神产品都可以称为艺术作品。称得上为“艺术作品”的一般需要符合3个条件:1. 得到共同体承认;2. 原创性;3. 真理性。第一条宣布了艺术作品不能是人的“自说自话”,而属于某种形式的“共识”。即便在许多情形里达成“共识”的人数在同时代的人里可以是极少数人。第二条强调了艺术作品的产生与人的创造力有密切关系。第三条最重要,也是最难被共同体的人清楚表达和理解。让我尝试用“认知的媒介结构”概念下的“有效对话”来表达。即在一部艺术作品里,一定存在着某种东西,“它”可以被我们的心智朦朦胧胧辨认出来。这个我们原先就似曾相识的“它”,既不属于作者(说者),也不属于读者(听者),而是活在艺术作品中。当我们与一部艺术作品相遇,其实是指,在我们对艺术作品的“体验与反思”里,与“它”相遇。伽达默尔把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这样的体验,叫作艺术作品的“真理性”。
(3) 用“看电影”作为例子。我们与一部电影“遭遇”是从我们进入电影院那一刻开始。一个熟悉的电影院场景,灯光暗淡柔和,稀稀落落的观众。你找到座位落座了。你在期待。期待几分钟后的电影开始。你也许在想,这一定是一部滥电影,就好像你最近看过的几部电影一样。(尽管你对什么是滥电影,什么是好电影的标准也讲不清楚。)电影开始了。因为坐在影院的第一排位置,头仰着。逐渐地,你作为观众的自我意识在一点点淡化。你与电影“世界”之间的距离感开始消失了。你进入了情节与场景。更重要的是,在对电影的体验里,你发现了某种似曾相识、难以言喻的触动(touch)。如果是一部好电影,在这种“被触动”的体验里,你有一种“被唤醒和被照亮”的感觉,你觉得在电影里有一些东西是你既陌生又熟悉的。当你步出电影院以后,你还为此久久若有所思,难以释怀。但你苦于无法清楚表达这个让你“若有所思、难以释怀”的“它”到底是什么。
(4)现在,假定你面对的是一本书,或一幅画,或一首音乐,你的认知方式若是“媒介的结构”,你完全可以把面前的作品,看作一扇打开的门,邀请你进入它的世界。这时候,你可以把构成作品的文字、或颜色、或声音,都看作媒介;作为主体的你,要“进入”作品。(是意识的进入,即你“进入”电影世界的那种“进入”),在里面与“它”(作品的精灵)相遇。对此,伽达默尔提醒说,可以把这样的“遭遇、进入,和似曾相识”的体验,类比成我们对游戏的体验,即符合“游戏结构”的五个特征:“时间性”、“事件发生性”、“媒介性”、“往返重复性”、和“时空融合性”。
(5) 比如说,当你凝视一幅绘画,并意识到作品正在邀请你进入它的世界的那一刻起,一个静悄悄的只属于你和它的过程就开始了。也许这个过程只延续了几秒钟,或者稍长一点时间,你就转身离开了。但无论怎样短促,这仍然是一个“发生”在当下的“事件”。在这短促的对视中,你也许被画中的色彩或形象吸引住了。你反复凝视,猜测它想表达什么。若这是一副好的作品,你会觉得心中某种沉睡的“东西”在苏醒。你感觉到某种久别重逢的喜悦。这是一种人生体验里的某种似曾相识的“往返重复”;某种同时隐藏在主体(你)与客体(作品)里的东西,被“照亮和认出”了。换言之,我们把上述经验里的“遭遇、照亮与认出”,理解成作一个正在发生的“事件”。在这个事件的“发生”里,人“被改变”了。注意,这里的“发生”与“改变”是同时进行的。即便你里面的“改变”是在很久以后发生的,也可以这个“正在发生的事件”延续到很久以后。
(6) 因此,当你与一个艺术作品“遭遇”时,如果用的是“主客二元的认知结构”,其实还没有真正遭遇,就自以为已经遭遇了,说拜拜了。若是这样的话,我们与艺术作品所展示的那个若隐若现、似曾相识的“它”(“真理性”)插肩而过了。
(7)在上述表达里,一个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表达清楚,在我们对艺术作品的体验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对此,我发现连伽达默尔这样的大哲学家,都说不出更多的话了。他也只能像我一样,反复唠叨说,“某种我们心中正在沉睡的东西被唤醒;处于昏暗中的东西被照亮”。可是,什么东西在沉睡?什么东西在死去?那个唤醒和照亮我们的“它”又是什么?它是如何唤醒或照亮的?在不同的艺术作品里,那个神秘的它,都是一样的?还是不一样的?对这一系列急需深究的问号,伽达默尔居然与我一样,也说不出更多话了。坦率地说,发现这个“无法言说”的事实,让我吃惊。(让我联想到了保罗在《林前》13章结尾处说的,我们的“话语象孩子,心思象孩子,意念象孩子”,大概就是指类似的无法言说、朦胧却强烈的体验。这种体验的极致就是《林前》14章的“讲方言”。)
(8)我继续努力思想,既然我们对艺术的体验,目前能够表达的只是这样一句话:“某种你心中似曾相识的沉睡的东西被唤醒,某种处于昏暗中的东西被照亮”,(可见这已经是我们的共识),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对这句话深究一下,看看这句话里到底隐藏了什么有意义的、却被我们忽略了的信息?如何深究?当然只能从这句话里的“文字”入手。-—-—- 哦,是的,我认为这句话里的“唤醒”和“照亮”两个字,向我透露了解开我上述一系列“问号”的玄机。怎么说?哦,我的意思是,当我们在艺术作品里与“它”相遇,我们在自己身上体验到的“改变”,不是别的,就是纯粹的“被唤醒和被照亮”,仅此而已。因此,我认为,对“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改变”的最准确解读,应该是,在我们对艺术作品的体验里,有某种足以对抗“沉睡”和“昏暗”的力量,作用在我们的身上。这个对抗“沉睡”和“昏暗”的力量,使我们心中某种处于“沉睡和昏暗”中的东西“被唤醒和照亮”。若没有与艺术作品中的“它”相遇,我们心中那个东西就会在不自觉中继续滑入“沉睡与昏暗”中。由此看来,“往返重复”的“唤醒和照亮”就成了我们生存的必须。因为,在我看来,我们里面那个导致“沉睡与昏暗”的力量,犹如自然的律持续作用在我们身上。因此,艺术作品里的对抗力量,不是一种加强,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救赎”,免得我们动不动就“沉睡”了,或陷入心智的昏暗中了。我们当然,若从肉体意义上生命看,我们既没有睡着,也没有陷入昏暗,我们活得很正常,很有活力。可见,这里讲的,不是人的肉体,而是人的心智。
(9)那么,我们里面那个“动不动就会沉睡或陷入昏暗”、我们称之为“心智”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对此,我认为没有必要一上来就用神秘主义概念(比如,灵魂)来描述,可以把它理解成上帝造人时吹进去的灵气,即我在《创世记札记》里曾说过的人的属灵“四大件”,“好奇心;求知欲;理性能力;求善意志”。我的意思是,我们确实已经有了这样的体验: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四大件”,若我们不刻意去呵护,就会无可奈何地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减弱,甚至彻底失去了活力。为了对抗这个自然趋势,人需要与艺术作品里的“它”相遇,以求“往返重复”地“救赎”正在衰亡中的人属灵“四大件”的生命力。
(10) 那么,如何区别这里说的“发生与改变”与我们平常说的“改变”(或“进步”)之间的不同呢?也就是说,如何区分“认知的主客二元结构”里的“自我加强”,与“认知的媒介结构”里的“发生与改变”,不是一回事。对此,伽达默尔把前者的称作“change”(改变),而把后者称作“transformation”(转化)。他说,在“转化”里,某种原先存在的东西,不再存在了(死去);某种在过程中被“照亮显露”的东西,乃成了全新的“生出”。我们可以用生命体的“新陈代谢”作类比。在生命体的存活和生长过程中,每时每刻都发生着旧的细胞死去,新的细胞生出来的“新陈代谢”,即把营养成分转化成新的细胞,取代死去的细胞。与此对应,可以把“主客二元结构”里的“自我加强”,类比成“工程师在旧工具加上新的功能”的例子。
(11)这样看来,我们若用“主客二元结构”,把对艺术作品的体验,仅仅体验成了人从艺术作品里获取什么(或感性的愉悦,或精神的感动,或思想的启迪),这种主体从客体“获取什么”的体验模式,恰恰是人对艺术作品体验的严重异化,是工具型的“自我加强”,反而成了生命力的“衰竭并死去”的过程。
(12)亲爱的读者,现在我们一起,是否可以回答我在此文开篇时列出的五个问题了吗?
(摄于2019年5月10日乐清市三原美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