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学,对话,与共同体
(1)在伽达默尔那里,所有的“对话”都起点于人类对“解释”的需求和依赖。
(2)那么,解释什么?这个“什么”一定是先于解释而存在,而且一定是“共同体”所共同关注的。
(3)这里的次序是,人在企图作解释以前,先有“被解释”的对象(“什么”)存在。它属于共同体。然后才有“解释”,再然后才有“理解”,再然后才有“自我理解”。这一个全部过程,就是一个“体验与反思”的人生。
(4)人一生中所有的有意义的“对话”,也都起源于对“解释”的需求。对话中,无论是说者还是听者,一定都是向着“解释”去的。
(5)伽达默尔没有直接去定义和解释这个先于解释而存在的被解释的对象(“什么”)到底是什么。尽管大家都知道,在神学家那里这个什么是什么。
(6)但是,伽达默尔坚信,人类对话的意义和目的是达到“共识”。而追求“共识”对于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7)可是,达到“共识”是不容易的。因此,伽达默尔说,诠释学的任务就是探索和发展“如何达到共识的对话的艺术和科学”。
(8)要想达到“共识”,必须有一个基础前提。就是,在对话发生之前,确实有一个存在于话语中的“意思”(“什么”),它是一开始就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对话的“共同体”的。
(9)注意,一个自说自话的“说者”,他把只属于自己的“意思”翻译给我们听。但是,他说的话,对于他自己来说,就不是解释(翻译)了,因为那是属于他自己的。因此,这个说者,从一开始起,就是一个冒牌的“翻译”,因此也是一个冒牌的“对话中的说者”,因为他说的话属于自己的。对于这样的冒牌说者,我们也没有责任与他达成共识。因为他的意思不属于对话共同体。
(10) 也因此,伽达默尔特别强调,诠释学不是关于方法论的,它是一个关于人的生存即存在论的问题。因为人在对话中生存;在对话中获得生机;在对话中拥有了无限发展的可能性。
(摄于一个四月的夜晚,衡山路散步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