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对话五原则

(1)有一个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这个话题与参与对话者的心智成长有关。(若没有一个共同感兴趣的、与心智成长有关的话题,即便有对话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效对话。)

(2)对话的参与者是自愿的。(若对话不是自愿的,它就不符合第3条的真诚原则,因此即便有对话也是无效的。)

(3)对话者要始终力求心思单纯,真诚专注,理性冷静。(若不是这样,则对话是无效的。)

(4)有对话的发起者自愿履行“说者”的角色与责任;在对话中有“听者”自愿履行听者的角色和责任。在对话过程中,“说者”与“听者”的角色可以互换。(若没有负责任的说者,或负责任的听者,对话就是自说自话,因此是无效的。)

(5)所有对话的参与者都已经预先同意,在对话发生以前,存在一个对话者共同感兴趣的解释的对象,和隐藏在语言(媒介)里的“意思”(什么)。它既不属于说者,也不属于听者,而是属于对话共同体的。它是一个多层次的媒介结构,可以通过有效的对话,被全体对话者一起,一层次一层次地逐步逼近和理解的。(若没有这个共同的信念作为前提,任何有效的对话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