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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督徒”,及其它(上)

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人奉我名行异能,反倒轻易毁谤我。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马可福音 》9 : 38-41

在谈论信仰时,有必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我称之为“文化层面的信仰”;另一种是“存在层面的信仰”。所谓“存在层面”,是一种哲学的语言,意思是说,人以及人所经历的这个世界,都只是“存在者”,而不是“存在”本身。“存在者”显示了隐藏在背后的“存在”,但不等同于“存在”。如果用神学语言做近似的类比,对应的概念就是“被造者”与“创造主”。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信仰”,是指“存在者”(人)直接与“存在”(神)之间的生命相交,也就是约翰一书说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翰一书》2:5。任何文化层面上的宗教体验,仍然是“存在者”层面的体验,所以,文化的信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仰。

让我举例说明吧。许多朋友对科学的信仰,就是一种文化层面的信仰。因为任何科学理论,都是“人”对世界的认知的产物;因为“人”和这个“世界”都属于“存在者”。同理,只要是“人”的学说,无论多么接近真理,都属于“存在者”。于是,全部人类的思想、学说、包括“人”所创立的全部宗教体系和学说,都属于“存在者”范畴,与真正意义上的信仰无关。据我观察,大多数佛教徒朋友所经历的信仰,都属于“文化的信仰”;他们的体验也只是文化层次上的信仰体验,比如,对世事烦恼更加豁达超脱、对因缘际遇更加敏感珍惜、对善行更加关注,对来生更加盼望等。还有,许多从事科学的朋友对自然神的信仰,也属于“文化的信仰”,对于他们,隐藏在大千世界背后的“自然神”是他们生命的安慰,感恩的对象。他们在“自然神”里得到心灵的慰藉和解脱。

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大部分的“文化的信仰”,与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信仰,并不构成一种冲突对抗的关系。不是的。不仅不是对抗关系,而是信仰在不同层面上相互依存,类似“存在者”与“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与“存在者”不可避免地透露出“存在”的天机一样,“文化的信仰”也透露了上帝所启示的部分真理。因此,对我们生活里遇到的“文化信仰者”,比如大多数佛教徒朋友,大可不必心存排斥,如临大敌。因为,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其实,无论他们的信仰多么虔诚,他们与其他的世人一样,都只是迷路的羔羊,还没有看见上帝的真光,还在黑暗里寻求而已。也许你要问,他们不是拜偶像吗?那不是圣经里说的大罪吗?是的,他们是在拜偶像。但如果他们只是在“文化层次上”拜偶像,无论他们自己觉得多么神秘,其实与都市里的少男少女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一群热情但无知的粉丝而已;也和追逐金钱的世人没有大的区别,甚至还更可爱一些,因为在他们的虔诚里,有更多的非物质追求和伦理道德的持守。有了这样的认识,我相信,我们对周围这类朋友和亲戚,就会存一份更加宽容、亲近、仁爱和怜悯的心;这样,我们所传的福音,也会更加容易被他们理解和接受。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形值得我们注意。有一些拜偶像者,他们的信仰已经超出了上述的“文化的层面”。在他们的思想、言语和行动中,已经有了敌基督的迹象。他们明显地阻挡福音的传播。他们不仅自己不接受,还千方百计地阻扰他人接受福音。我认为,这种情形的背后,很可能存在属灵的争战,有撒旦的邪灵在起作用。对“属灵的争战”与一般的“文化的信仰”我们应该如何区别?我觉得要应用耶稣在《马可福音》9:40-41里教导的原则:“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阿门!

                                                                                                                                         2010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