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读书札记》 / 第九章 彩虹之约 / 专题讨论三:“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之一)

专题讨论三:“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之一)

一、写在前面

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下这样几个字:圣灵催促我写下如下的文字。什么文字?当然是这篇札记的文字。可是这篇札记的文字在哪里?是什么?我准备写什么?此刻,我知道吗?我明确地说,我不知道。否则我也不会写出上述如此无厘头的话语了。但奇怪的是,我此刻明白一件事,就是:圣灵催促我写下如下的文字。问题是,其实我又不明白,是“圣灵催促我写下如下的文字”,还是我自己以为“圣灵催促我写下如下的文字”?所以,我才会写下: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下这样几个字。

但有一件事是真实的。今早4:50我就醒了,有起床写读书札记的愿望和冲动。但我觉得这个愿望很奇怪:一是因为昨晚睡得比较晚,大概接近深夜;二是这次回美国的一个月里,虽然每天写札记,但我几乎每天早晨都睡到接近7点才醒来,有时还要赖床到近8点,我还为有这么好的睡眠庆幸呢。今天突然反常,我心中有点不甘,这是圣灵催逼吗?还是我自作多情?真的不想自作多情,还是让自己再闭眼多睡一会儿吧。可是,我还是起来了,实在清醒得要起来。于是,喝了一杯水,就在键盘上敲下以上的文字。

我脑袋里又非常犹豫,要不要写下这些文字?写下了,又犹豫,要不要留下这些文字?后来决定,写下吧,留下吧,不管是什么意思。因为有一个很强的理由说服了我,就是有读者(弟兄姐妹)希望我有机会说一下我是怎样写《创世记》读书札记的?包括在什么心态下,怎么开始的?平时怎么准备?怎么写的?有没有查资料?有没有腹稿?有没有预先就有了点子和思路再写出来?唉,其实我自己也很想好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我觉得这些问题非常合理,甚至连我自己都好奇这些问题。但我始终发现自己无法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我的意思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些问题。但当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就已经担心这个回答可能误导提问者了,好像我想表达整个过程很神秘。其实,这不是我的意思。或者,我真的觉得很神秘,但我又不知道是不是很神秘。是的,我几乎没有查资料,但又不能这样说。比如,昨晚或昨天一天,为了写它,我时不时地上百度和谷歌,搜索如何理解《创世记》9:18—27经文?我还听了一会儿唐崇荣牧师的相关讲道,还在我的藏书里翻阅有没有相关的内容。总之,结果却是让我几乎不敢写了。因为,我觉得我要写的,好像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想法和讲法,肯定都不是我想要表达的。那么,我想表达什么呢?我又不知道,或者不清晰。于是,无奈之下,就写下这些“无厘头”的文字。

对!昨天在修改上一篇的时候,我用了“无厘头”三个字。我说,“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的经文,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无厘头”。今天醒来的时候,好像还隐约感觉昨夜梦里有一个意念,就是对于“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用“自然主义”的眼光去看待呢?为什么不换一种角度,看成那种在常人眼里是“无厘头”,但在《圣经旧约》里比比皆是的犹太先知的行为呢?是的,《圣经新约》确实把挪亚称为最早的先知。这段经文在哪里呢?

我觉得,对于解读挪亚的一生,特别是“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这是一个全新的、富有启示的视角。好吧,我试试看吧。

二、一段对话

在微信群里,就我以上“写在前面”的文字引起了讨论。其中有精彩的发言,征得同意以后,现部分转录在下面——

弟兄甲:咒诅就是“无厘头”的。我想到约书亚咒诅立耶利哥城墙城门的必丧子,父之过焉使子受罚?还有以利沙的仆人追乃缦要钱财,落得子嗣全患大麻风。耶和华在亚当的过犯后咒诅土地,让挪亚的父亲拉麦感慨万分,给他起名叫挪亚,说:“这个儿子必为我们的操作和手中的劳苦安慰我们;这操作劳苦是因为耶和华咒诅地。”(创5:29)当挪亚一家从方舟里走出,看到满目疮痍、尸骨遍地的大地时,他一定清楚,未来与八人紧密相伴的,还有人心中的洪水猛兽:罪。挪亚一定思索,人类往后如何解决“罪”?尽管洪水已过,但上帝的咒诅始终在。现今的我们借着《新约》启示才明白了《加拉太书》3:13说的,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原来耶稣基督就是咒诅本身!他就是挪亚口出咒诅、律法所写咒诅的本体,他是整支亚当后裔生命的终点。凡属血气的人,他们的结局就是十字架上鲜血流尽(血就是生命)的耶稣尸体。当我们犯罪、羞耻、受责罚时,我们唯一可望的便是挂在木头上的耶稣尸身,通过他,就是越过了咒诅,里面展开了另一番天地。

弟兄乙:咒诅就是“无厘头”,为什么如此说?

弟兄甲:《旧约》里许多咒诅经常要求父债子偿。还有,大卫数点百姓,神咒诅,给他的三个选择,殃及百姓,也是“无厘头”。

姐妹甲:把咒诅理解得顺理成章,就是律法为本,反倒是受咒诅的。

姐妹乙:这个让我们难以下咽,一吐为快的“无厘头”,难道就是因为它“反律法思维”?让我们觉得“有厘头”的,反而是“律法思维”?难道是这样吗?

三、“无厘头”与“律法”

我查《有道词典》,“无厘头”的意思是reasonless,就是没有理由、莫名其妙、不正常、反常规,没有道理可说;“有厘头”当然就是有道理了。

是的,当我们读《创世记》第9章下半篇“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故事的时候,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无厘头”。含犯了什么大罪?为什么咒诅迦南?为什么咒诅迦南的后裔作奴仆?难道人之间不是平等的吗?“雅弗住在闪的帐篷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耶和华是闪的神?难道不是全人类的神吗?简直不可理喻。难道真是挪亚的酒后醉语?《圣经》为什么记载这些话?

是的,我们是这样反应的。现在,让我继续问一个问题。我的问题不是关于经文,乃是关于我们自己。我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觉得这段经文是“无厘头”?我们心里的“无厘头”是什么?“有厘头”又是什么?

上述微信群里的对话,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挪亚咒诅迦南,因为不符合“律法思维”(迦南不是当事人,为什么惩罚他呢?),所以我们感觉“无厘头”;如果能补充出充足的符合“律法思维”的材料或道理,我们就会觉得可以理解,也就“有厘头”了。难道说,这段“无厘头”经文的意义在于,让我们看见——原来我们里面的“有厘头”就是符合“律法思维”的道理?

比如说,在第9章描述的故事里,如果不是挪亚的儿子含,而是挪亚的孙子迦南,直接看见了爷爷的赤身裸体,并且还出去喧嚷,那么挪亚咒诅迦南就有道理了,就不再那么的“无厘头”了。再比如,如果含或迦南犯的错更大一些,好比同性恋、乱伦等,那么无论挪亚咒诅含,还是咒诅迦南,就不那么“无厘头”了。正因为此,有《圣经》专家还真的引经据典说,希伯来语“看见下体裸露”暗含严重的道德犯罪;甚至有人推理说,迦南很可能是含与母亲,即挪亚的妻子乱伦所生的。于是,原先难以下咽的经文,经过如此加工后,就可以被接受了。

那么,“律法的逻辑”是什么?简单地说,“律法的逻辑”就是按照神的律法(包括内心良知),即做得好,就得奖赏和祝福;做错了,就受惩罚和咒诅。这才是天经地义、合乎常理的,是正常的,是大“有厘头”的。否则,就乱了方寸,大大地“无厘头”了。

看来,我们可以接受“有厘头”的律法,但无法接受“无厘头”的咒诅。因此,回到了前面引用微信群讨论里的警句——咒诅就是“无厘头”。

四、“律法”与“咒诅”

咒诅就是“无厘头”,律法就是“有厘头”。如果问,“有厘头”的律法与“无厘头”的咒诅之间,有没有关系?回答是,大有关系。什么关系?我打一个比方吧,就是“有限数”与“无限数”之间的关系。且让我说明如下。

神的律法可以分两类:“自然法”和“道德法”。对于前者,毋庸多言,宇宙万物(包括人)统统居于自然法之下。人可以努力认识它、遵守它、应用它,却无法改变它,无论人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就后者而言,还包括了两个类别:不成文的“普世良知”和成文的“摩西律法”。人出于“自由意志”的错觉,会自我感觉似乎可以逃离神的道德法。其实不然,人与道德法之间其实是“可以不,不得不”的不可脱离的二律背反的关系。所有人都在道德法的辖制之下,并都无可奈何地接受它的辖制,却没有一人能够真正遵守它。

为什么我说“律法”与“咒诅”的关系,是“有限数”与“无限数”之间的关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借用保罗归纳的三点:1)犯一条等于犯众条;2)就律法而言,世上没有一个义人;3)罪的工价就是死。三点合一,得出一个结论——律法不是别的,乃是“咒诅”,而且是一个关于“人必死”的咒诅。几乎全部人类历史都见证了这个咒诅的有效性。

换言之,律法就其“有限性”的“条文”而言,它是“有厘头”、有道理的;就其推向极致的“无限性”的“精义”来说,它是“咒诅”,是地地道道的“无厘头”。就好像,所有的“有限数”加在一起,仍然是“有限数”;但把加法的动作推向无限,就出来一个人所无法理解和驾驭的“无限数”了。对于“无限数”来说,人擅长的四则运算和所有的数学规则,全部失效,成为“无厘头”了。人在神的“咒诅”面前,也是如此。

五、《创世记》里最早的三次“咒诅”

让我们回到《创世记》。第一次出现神的“咒诅”在哪里?创3:14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这是《圣经》里第一次出现“咒诅”一词,但是针对撒旦的。另外,神第一次通过“咒诅地”来间接“咒诅人”,在创3:17—19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在神对夏娃的讲话里,虽然没有用“咒诅”一词,但也包含了咒诅的含义。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再问,神对人第二次用“咒诅”一词是在哪里?在创4:10—12 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继续问,神第三次对人用“咒诅”一词在哪里?在创9:24—26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篷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在这里,神不是自己亲自开口,而是借用了先知挪亚的口说出来了。为什么这里不是挪亚自己的咒诅,与神无关?因为,如果不是出于神的,它就没有效力了。但《圣经》清楚地记载了,挪亚的咒诅是有效力的,所以它是出自神的。

写到这里,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既然咒诅是“无厘头”,为什么在《创世记》前面的例子里,我们无动于衷、不动声色?要等到第9章,才发现这个“无厘头”难以下咽、不吐不快?仔细检查,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前面的例子(主要地)只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注意:在神对女人的咒诅里,已经涉及人与人的关系了),要等到涉及人与人的关系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话要说了。另外,我还发现“科学”也可以被我们用来作为降低自己对神发出道德追问的冲动的缓冲器。似乎只要与科学相关,就与神无关了。不用说,这个立场当然是“无神论”的。

六、“自然法”和“科学”的“无厘头”

让我们重新审视。在神对亚当的咒诅里,涉及两件事:一是“地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即土地耕种的有限效用性规定;二是“出于土归于土”,即人的自然寿命的有限性规定。对此两点,我们都作为基本的经验事实,毫无困难地接受了。所以,我们忘了挑战神说,神啊,亚当一人做事一人当,为什么他吃禁果,我们后人也要承受“地长出荆棘和蒺藜来”的后果?也要跟着“出于土归于土”?这样公平吗?同样,该隐犯了杀人罪,为什么我们的“地”也不为人效力?这样公平吗?

再看,在神对夏娃的咒诅里,涉及两件事:一是“怀胎的苦楚”,属于人的生理学规律;二是“必恋慕你丈夫”,与心理学和社会学有关。因为二者都落在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领域里,我们也就不与神较真了,好像“科学”不属于神的主权管辖之内一样。其实,女人们也应该问:神啊,夏娃犯罪与我们有何相关?为什么我们也有“怀胎苦楚”?也必“恋慕丈夫”?这样公平吗?

如此看来,在“自然法”和“科学”的领域里,“无厘头”现象比比皆是、数不胜数。为什么鸟有翅膀,而人没有翅膀,不会飞翔?为什么人无法像鱼一样,长期潜伏在深水里翱翔?为什么地心引力常数是9.8 m/s2,而不是其他数字?为什么古人的寿命是九百多岁,现代人却不超过一百二十岁?为什么我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为什么我不如他人聪明漂亮?为什么我出生的家庭如此贫穷?……只要你愿意,这个“为什么”的清单可以无穷无尽。

可是,读者中有谁愿意继续开这个无穷无尽的清单呢?

七、神啊,你这样公平吗?

那么,奇怪了,在涉及“道德法”的领域,人会突然自我感觉不一样了。即便在神面前,人也觉得自己有话可说了。比如说,《创世记》第9章里挪亚对迦南的咒诅,就是一个特别贴切的例子。在这里,我们万口一声发出挑战: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公平吗?公平吗?公平吗?

仔细分析后我发现,严格地说,前一个问号“为什么?”可以只是好奇而已,是人认识和学习的动力。真正说得上是挑战的,是后一个问号“公平吗?”。再进一步分析后我发现,如果我们心中没有关于“公平”的概念的话,连后一个问号也可以不算是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这个问号也可以只是好奇:神啊,请教导我,你为什么这样安排?

亲爱的读者,看清楚了吗?我们之所以挑战神,是因为我们自以为我们知道什么是“公平”,而且我们自以为神如此安排“不公平”,于是我们挑战神说,你这样公平吗?

现在,且让我真诚、强烈地要求全体人类冷静下来,扪心自问:什么是“公平”?在《圣经》里,“公平”一词常用另一个同义词来表达,就是“公义”,英文是righteousness。于是,如果我们愿意在神面前谦卑,我们需要把我们在神面前的高傲的挑战“神啊,你这样公平吗?”,转化成谦卑的自我质疑和探索“人啊,你知道什么是公义吗?”

八、人啊,你知道什么是公义吗?

人知道吗?我们知道吗?我知道吗?你知道吗?牧师知道吗?有谁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