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11:1–10

11:1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2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3“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4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5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6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7 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8 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9 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10 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预定论”的演进线索和研读方法

第 9–11 章讲的是神的至高拣选、预定论,是基督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教义。在进入第 11 章之前,让我们回顾一下第 9、10 章的重要经节。“预定论”或称“拣选论”可以集中体现在:罗 9:23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也就是说预定论、拣选论是指神的全能主权的彰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是被拣选的,在座基督徒必要感谢赞美主!

我们习惯于用人的理性思维,即人的相对主义思维来理解预定论真理,因此往往觉得很难接受。例如基督教历史上的加尔文主义表达“一次得救,永远得救”,非常坚定,非常绝对,丝毫不打折扣。当人把内涵丰富的真理简化成一个简单的句子,一个很简单的结论,一个很简单的教义时,我们需要特别小心,因为确实会失去内在很丰富、很细致、很全面的东西。特别是简化表达很容易将绝对教义打折扣,蜕化成以人的相对主义思维就能解释得了的,于是人被句子困住、迷失,不能真正理解经文的含义。即便你能把经句背出来,把真理讲得很绝对,心里可能还不认,因为只抓住了这个教义的表面意思。所以我们要用心去体会里面的意思。如何用心体会预定论真理呢?保罗的书信一层扣一层,一点扣一点,写得很纯正,不会走偏。走偏是因为只抓住其中一句话,只记住一句话。这需要读经、操练,不是讲经人讲给你听就能明白的。只有保罗的文字才最准确。

首先,我们来试试能否通过研讨得出一些结论,或者得出新的启示,告诉我们以前对经文的理解是不对的,错在人的相对主义思维上,现在才明白这个真理是绝对的。进一步,能否学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绝对的真理变成一个很有生命的东西,进入你的生命,并且重造一个圣洁的生命。再进一步,罗 9–11 这三章都讲预定论,都讲拣选。这三章之间有什么区别?重点是否有别?我们发现同一个表述重复来重复去。虽然对此还是不太明白,但也不愿再多想了,就此止步了。今天我们设法边回顾、边作更深入的探讨,以求最终完全搞明白保罗的意思。

第 9 章的重点是强调上帝的拣选,他的至高主权。上帝是一切的因,我们是被动的,只是他的器皿:可以是倾倒愤怒的器皿,也可以是蒙恩尊贵的器皿。第 9 章的后半部提出了“余数”的概念。

在第 9 章预定拣选的框架下,第 10 章的重点强调“信”的作用,强调人如何“得救”,强调人的“回应”。但是如果将人必须回应理解成:“因为你信了,所以被拣选。”就把第9章强调的神的主权又打折扣了。所以,若把因归结到自己身上,肯定不对。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人的信心回应呢?

第 10 章的重点在于正确理解“信”的种子,是怎样进入一个不信的生命的。这个进入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恩典。因此,在第 9 章神的拣选的总体架构基础上,第 10 章告诉我们,恩典是怎么临到个体生命的,个体生命是怎么跟神相连的?怎么会心里相信、口里承认的呢?不是因为我们心里相信、口里承认神就拣选我们;而是因着神的拣选我们居然会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所以“信”是“果”,而不是“因”。救恩就像风吹过来,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就这样发生了。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是救恩临到的结果,就好像风吹过来树叶就会动起来一样。

第 10 章后半部分保罗还通过简单提问的方式, 得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神秘的救恩之风吹到一个不信的罪人以前,如果从人能够理解的因果链条上看,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换言之除了神的恩典,人的本分是什么?保罗的结论是一个惊人的简单逻辑:罗 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15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意思就是,在神秘的救恩发生在人的身上以前,这个人确实是在血气里来到了神的话语面前,然后救恩的种子就借着话语进入罪人的生命。保罗特别强调,即便看起来是人的回应,从最源头来看还是神的驱动和保守;因为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源头在神。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就信了呢?这个人怎么会有回应呢?这是奥秘,源头还在神!

那么,第 11 章是重复之前的概念,还是也有自己的重点?第9 章是神的预定、拣选,是讲救恩的因出于神;第 10 章讲预定、拣选如何发生在蒙恩的人身上,是讲如何(how);第 11 章的重点在哪里?我认为第 11 章的重点是,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有些人最终得不着救恩这个事实。

第 11 章中的小标题:“全以色列人得救”,“外邦人得救”,是比较表面的分类,核心内容是救恩与人类的关系。上帝的救恩计划不仅与个体的人发生关系,并且与人类的族类有关。如何从族类看救恩?这是一个全新的角度,神除了看个体(individual)以外,还看民族。中国汉族太大了,所以对族的概念体验不贴切,感受不强烈。通常很粗糙地说中国人、外国人(把外邦人全部包括进去了)。实际上在人类经历神的生命体验里,有很多是以“民族”为单位的,像以色列民族,欧洲很多民族等。再看世界上一个很本质、很沉重的冲突,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冲突,所以民族也是在上帝眼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单位。

深化一下民族概念。“民族”这个单位不仅仅是横向的(比如说放眼看过去,在座的都是中国人,都是同一个单位的),还有纵向的。人因为生命有限三代以外就忘了,再上面就数不清楚,家谱也记不全了。在上帝眼里,纵向的单位指从同一个老祖宗开始的后代,联系是很紧密的。例如,从诫命“不准杀人”看杀人的严重性。杀人不仅仅杀了这个个体生命,还杀了他的子孙后代,因为他的子孙后代都是他的延续。在这个意义上,上帝的咒诅和祝福都在你身上延续,直到你的子孙后代,前一代为后一代创造可能性,首先是生存的可能性,一环扣一环是受影响的。所以,在全知上帝的眼里,民族的概念是很大的,除了横向还有纵向,这就是为什么在《旧约》里一再读到家谱。神的祝福延续千代,咒诅则涉及几代。

第 11 章一开始就讲上帝怎样通过“民族”概念表达“救恩”的旨意。最难的概念是,什么叫“折下”又“接上”?以前我们总认为是把个人折下来,现在的理解很可能是把一个民族折下来,或者把一串子孙后代折下来;接上很可能是把一个民族接上,或是把一串子孙再接回去。很可能折下来扔在边上 400 年,然后又接回去,于是救恩又临到你的后代。

罗 11:5 是第一个单元的重点。关于“余数”的概念在第 10章里已经提到,这里再继续深入展开,罗 11:5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余数概念不再是个人得救或者不得救的概念,而是一个得救的集体(group)用数字表达。

我在 1155 微信平台上预先提了三个思考题:

(1)以你自己的白话复述一遍经文?

(2)以白话复述后,体会一下说出来的经文以及带出来的意思,再体会一下,这样的意思奇怪不奇怪?

(3)假如你对自己复述的这句经文的意思觉得蛮奇怪、难接受的话,想一想你觉得奇怪的原因是什么?

今天的思考题是一种《圣经》研读方法的操练。你以前对某段经文有一个已经接受的理解,但这一次要把这个理解尽量用自己通俗的白话(不用教会的语言)来复述,然后去体会所表达出来的意思与我们通常人的想法有没有冲突?如果觉得有冲突,冲突在哪里?你或许会发现,以前的理解忽略了其中的冲突,糊里糊涂地凭信心接受了。这样的凭信心接受我把它叫作迷信。正确的做法是把冲突抓出来,让《圣经》真理光照。如果照出通常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是错的,就要在理性层面上把它扔掉,心悦诚服地接受光照下的真理。否则你掉过头来,通常的理解还会冒出来,就又不明白了。今天就用这个方法进行操练,一句一句经文往下读。

11:1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

以色列民族是怎么回事?以色列民族是神的选民,有《圣经》、有先知、有传统,他们按照律法的要求去行,一代传一代,分别为圣,不跟外族相融、通婚,在外族、外邦的欺压、逼迫下,始终守住自己,只因信耶和华的应许。

但是,当神的应许真的到来时,他们信吗?他们所信的神的应许,是不是真是神的应许?有没有可能他们信的是在律法主义框架下神的应许?

当保罗在新约时代看见耶稣基督,看见十字架救恩,向他的同胞传福音的时候;当使徒们欣喜地把福音见证告诉以色列同胞的时候,竟然面对那么大的阻力,保罗对此困惑。保罗感叹神的救恩计划真是奥秘,难以解释。甚至直到今天,大部分犹太人还是不信耶稣基督(保罗当年未预见这一点)。但是,越难解的地方,越要寻求神的亮光,保罗正是这样做的。于是保罗发出疑问: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对此问号,保罗在第 10 章里曾经有另一种问法:以色列人为什么得不着救恩?并且作过回答:罗 10:2 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现在,保罗换了一种问法,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意思是说,神不是全能的主吗,难道就这样放弃了他的选民?这就是第 11 章的起点。保罗是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的?难道保罗是神肚子里的蛔虫,知道神是怎样想的?当然不是。但是保罗有一个办法,他用自己观察和体验到的事实(也就是见证)来回答: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我保罗今天已经得着神的救恩了,说明神没有弃绝他的百姓啊!

当然我们会说,保罗你一个人得救代表不了全体。对于保罗众多的同胞,神是什么旨意呢?是弃绝吗?保罗看到这些人这样顽固、不得救,心里很痛。回到第 10 章的结尾处,保罗写道: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保罗在那里借用的这句旧约经文,已经把神对悖逆的人的心意表达出来了。神没有弃绝他的百姓,即便现在,神还是整天伸手招呼那些悖逆的、顶嘴的百姓!而且,救恩还在继续,我保罗就是一个见证。

此外,罗 10:19 保罗说过: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意思是神的救恩会跨过犹太人的局限,向外邦人传。以色列人得不着,反叫外邦人得着,用这样的事实惹动你们的愤恨,惹动你们的嫉妒。我们想起约 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耶稣基督说的这段话也是启示神的救恩不只留给犹太人,也留给万族、万邦。

既然第 10 章最后:罗 10:21 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已把神的心意表达出来了,为什么第 11 章开头又问:罗 11:1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

我认为,从罗 10:21 到罗 11:1 提出一个重要转折的问题。

第 10 章强调神的心意没有放弃,第 11 章则着重于事实,着重于结果。事实上,有那么多犹太人心里不相信,口里不承认,其结果就是灭亡。保罗虽然知道神的心意,但还是问神最后结果如何?从结果来看神是不是弃绝他们了?保罗说断乎没有!并且给出了他的根据。保罗给出的根据也是从结果里找的。保罗说从我这个例子,你就知道神没有放弃以色列人。我居然信了(出于神),可见神没有弃绝我。保罗知道自己的信是神给的,不是自己给自己的。

众:保罗说你看神没有放弃我。也许神放弃了其他人?

这个问题很好。以色列这个民族是神的选民,可大多数不信,因为不信一定灭亡,所以保罗对这一点很心疼、很着急。保罗说神没有放弃以色列人,你看我就是以色列人,这是其一。再看其二,就是接下来的罗 11:2。

11:2 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

我提请大家注意:第 2 节中,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和第 1 节,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有什么区别吗?第 1 节中“他的百姓”前面没有定语,而第 2 节中保罗在“他的百姓”前面加了一个定语他预先所知道的。可见,保罗作为以色列人,对神的百姓的认识深化了。我们要特别注意,要将他预先所知道的这个短语,跟前面第 9 章里启示的神的预定论联系起来思考。是不是说有些以色列人不是他预先所知道的、预定得救的百姓?应当正是这个意思。联系前面保罗说过,即便血统是以色列人,也不一定是“真以色列人”。这里有一个“真以色列人”的概念,与这个句子里的定语“他预先所知道的”是相通的。回到罗 9:6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做他的儿女,唯独从以撒生的才称得上他的后裔。这里亚伯拉罕的后裔的概念不仅仅是以血统来衡量的,而是以唯独从以撒生的,即唯独神应许的,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来衡量,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保罗从结果角度得出的结论是:神不会弃绝他所预先知道的百姓!

保罗在真理表达上用词很谨慎。他接着再次引用旧约经文支持上述观点:

11:3“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4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这是《列王纪上》第 19 章讲的一个神话般的故事。以利亚、伊莱沙这两个先知在旧约先知里地位非常高,因为神重用他们。他们的出生、接走、死亡都很神秘。公元前 900 年大卫王、所罗门王以后,以色列分裂为南国、北国,信仰非常混乱。当时北国的王后耶洗别是外邦人国王的女儿,她把当时迦南人所拜的巴力神带进以色列。巴力神非常有力量(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成功学的神),带领外邦人把以色列人打得落花流水,以至于很多犹太人都转拜巴力神。当时以利亚虽然显现了史无前例的神迹,处境却非常孤单,被王后耶洗别所代表的权势逼迫、追杀,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以利亚放眼看过去,只剩自己孤单一人在逃命,此时神还要他去跟那边的王讲话。他吓死了,躲在洞里面,神却叫他出来看,神像地震一样的有火啊、烟啊的。听到声音后,以利亚才蒙着头从洞里出来,听到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保罗引用:王上 19:18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与巴力亲嘴的。

在以利亚眼里就他一个人是被神留下的,现在神告诉他预备了“七千人”。七千人至少有两点可以确定:第一,这是个数字,神预留的,至少不是他一个;第二,这个留下的数是个有限的少数,无论从绝对数还是按相对人口比例来看,都是少数。简言之,七千人具体代表什么不知道,但有两层意思可以明白:第一是个数字,第二是个小数。

11:5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有一点要注意,保罗那个时代按照粗略的说法已经是恩典时代了。意思是,关于神的恩典的启示已经接近完全。以前是旧约时代,但保罗说,在“拣选”以及“余数”上与旧约时代是一样的。因此,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拣选的恩典的含义就是第 9 章强调的神的至高拣选,恩典是神给的,人所不配的,是神预定的恩典。“余数”作为一个概念是什么意思?字典上“余数”有一个含义是剩下来的数字,可以翻译成“余民,浩劫之后剩下的宝贝”。比如战争之后,城市被摧毁得差不多了,进去看看死得差不多了,还有几个种子留下来。所以“余数”概念是经历浩劫能够得以存留的,是所剩的概念。

再进一步,将“拣选”概念和“余数”概念连在一起,我们在理解上就有所深化了。关于拣选我们原本也许想象,有一大帮人在那里,神凭着恩典选这个,选那个,一路选过来,剩下来的是没有拣选的。所以是先选走,剩下的就是不拣选的。而现在我们把“拣选”和“余数”联系起来,经文的意思是说先剔掉前面不要的,剩下的是我拣选的,次序是不一样的。这一次我们从经文中读出来这一点,我体会很重要!以前可能会轻易地理解成神的恩典临到我了,我被选走了,剩下的人就没有出路了;现在看来经文里余数的概念是,前面的一层一层淘汰,筛着筛着剩下的是余数。这个概念搞清楚了,我们对余数的体会就深刻了。所以,余数是艰难历程之后能够站立得住的那些人,跟旧约里百炼成钢的概念是相联系的,是千锤百炼剩下的余数。历经磨难之后数目很少。

重复一下我的问题 2:你以白话文来复述经文之后,觉得“余数”概念理解上有困难吗?

众:这个余数到底是以色列人以后的余数呢?还是我们现在的人以后的余数呢?

当以利亚问神,你这些子民怎么那么坏啊,你还把他们当子民?你看他们把先知杀光,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怎么回事儿啊?神回话说,你不要看到只剩下你一个人,还有七千人,那七千人是我的余数,他们未曾向巴力屈膝,如今依然是这样。这已经够白话文了,没有什么深奥的。但是我是问,按照白话文的意思接受起来有困难吗?我认为有困难,困难就在于余数这个概念。

所以问题 2 是,余数这个概念什么地方让你觉得有困难?众:我选到了吗?那么小的数字。

你觉得很害怕了是吧?第一、你的反应不会自以为是选到了,因为概率太低了,会让你警醒;第二、余数还有个名额的感觉,好像名额满了就停止了。怎么还有名额呢?比如,神选了这个人,另一个人又变好了,神要不要他?他被选上后,又一个人变好,悔改了,神要不要他?难道因为有名额就不要之前或不要之后所选的人了?

所以我要启发你,理解“余数”概念必会觉得有困难。

众:这个余数都是经过信心考验的,应该没有一个具体绝对的数字,只是先经过试炼,经过信心考验。

好,只要经过考验,数字无所谓,越多越好?这样理解的话,数字概念又不存在了。具体说,按照你的标准经过考验,他够格,也许再等三年,另一个人也够格,要永远等下去?认真想象一下,神是有位格的神。以为神的爱、神的耐心是无限的,可以一直等下去,那就没有世界末日了。为什么世界末日这个概念那么难被接受?因为不公正?因为子孙后代没有机会了?人所能想象的,

容易接受的概念,是时间无穷无尽,宇宙无穷无尽,好的进来,差的淘汰,这个过程永远进行下去。所以一旦时间有限,宇宙有限,人类有限,问题全出来了。《圣经》启示时间是有限的,余数是有限的,紧迫感就出来了。这是《圣经》启示的吧!仔细想一下,什么是无限的?凡涉及到神以外的任何东西都是有限的。我们原来想象的无限都有限。比如,神说你的子孙像海边沙、天上星一样多。数得清吗?神数得清清楚楚,是有限的。整个人类,包括宇宙里有多少原子一定是有限数字;人的生命有限,人的命运有限,人的公义也是有限。与神的无限要加以区别,只有神是无限的!

这样一琢磨,余数的概念越想越深奥,位格的神跟你头脑里那个“圣诞老人”的神,跟你原来想象的神很不一样。是无限的,无限等待、无限耐心、无限礼物献给信他的人,我们喜欢这样的无限。

众:那是不是神说有一个数字,哪天满了,就世界末日了?微信平台上,有位姐妹反过来回答很有意思:“因要补齐这

余数,所以这世界还存在。”这句话非常重要,也正是保罗的意思。就因为这个余数还没凑满,所以这个世界才存在。神让这个世界还存在,是因为这个余数还没有被满足。很难接受吗?很难接受是对的。太难接受了,因为这不是我们原来想象的神,但这是《圣经》启示的神!

可以大胆挑战神:神,你不是公义的吗?你不是爱全世界人吗?你怎么可以到了时间,后面就不给机会了?也许后面那个人刚刚准备悔改,你怎么能停下来不给名额了呢?挑战到最后我们才真正理解什么叫拣选,什么是公义。你觉得神不公义的背后,

是因为在我们的理解里始终认为得救出于人,而不是出于神。你看后面的人已经悔改了,神为什么放弃他?这样的想法其实还是说,得救是因为那个人的原因,而不是单单出于神的恩典。再加问一句,神拣选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悔改,而不是因为神的拣选吗?

余数的概念挖掘明白了,感恩的心就出来了!真是每一个蒙恩、被拣选的基督徒只有感恩的份儿!再看旧约里上帝,一边感觉那么严厉,一边又充满了恩慈。两个极端怎么能放在一起,真是非常难以理解。在我看来余数正是这样一个概念,把十足的 “严厉”和十足的“恩慈”都包含在一起了。正是因为严厉彰显了他对蒙恩的人的恩慈;也正是因为恩慈,才显出了他对另一部分人的严厉。我刚才讲的是严厉这一面,再讲恩慈这一面。他在有限时间里为了救你,做了多少工?人自己白白错过!上帝尽他一切所能,趁着白日施行救赎,却有多少人去拜巴力神—成功神?有几个人真正拜耶和华神?说神不公义是说不出口了。

11:6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这句话是解释前面第 5 节,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其实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了。保罗不厌其烦要解释清楚。我上面一段关于余数的话,也许把大家搞得很难受,很紧张,其实是出于恩典的概念。人总是作自义的理解,因为那个人悔改,所以神一定要给他机会,永远是我们自以为是!保罗再强调一下,既然是拣选就不看人,不在乎人,完全来自于神才是恩典,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正因如此,“余数”概念既显出神的严厉,也显出神的恩慈。严厉和恩慈都是出于同一个神。

11:7 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这是事实,以色列人寻求神没得着,那些外邦人糊里糊涂,连律法也不懂,亚伯拉罕、先知是谁也不知道,居然得着了。这是保罗自己亲眼所见的,是救恩的事实。后半句话很有份量: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就是心变刚硬的意思。在我们传福音的经历里,是不是一样有些不接受的人,是不是都就成了顽梗不化的?是的。我们也与保罗一样,见证了这样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实。为什么难以理解?因为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顽梗,神为什么会任凭他们刚硬?

我自己对这句经文有个感动,当你不被拣选,当你不在他的恩典里,你的第一个状态是心变刚硬;当你在黑暗里不见光,不在爱里,你的第一反应就是心变刚硬。所以顽梗不化、心变刚硬是我们自己可以体会的。这句经文提醒我们,只要你心里刚硬就不在爱里,就在黑暗里。所以那些不在爱里,不被拣选的,都能归到心变刚硬的大箩筐里去。

11:8 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神给他们昏迷的心,“昏迷的心”就是愚蠢,就是不懂真理,保罗一口咬定是神给的。难道是神给他们昏迷的心?对此,我会有两个问题。第一,既然是神给他们昏迷的心,为什么还要为自己的命运负责?因为昏迷的心带出来一系列问题,最后带到地狱去。既然是神把我们送地狱去,神就要对我们负责。这个神不公义。第二,神干嘛要这样呢?神不是爱吗,不是要救我们吗,为什么要给我们昏迷的心呢?

众:是啊,如果是神给的昏迷的心,人类为什么还要为自己的愚蠢负责呢?

对此问题,我的回答是:“人的问题要么出于人自己里面,要么出于神。”这样两者必选其一的逻辑结构,已被《圣经》打破了!《圣经》说真相是被造的人本来就是有限的、暂时的存在;神才是无限的、永恒的存在。所以,真相是人里面的因是有限的、暂时的,是包裹在无限的、永恒神的因里面的。因此,人里面的因,既百分之百在人里面、又百分之百在神里面;这样一个真相是与要么在神里面、要么在人里的二元论思维相悖的。这样就解释了我们这个世界其实是因果合一的:人为自己里面的“因”负责其“果”。同时人里面的因说到底还是在神里面,因为神对世界,包括人里面的因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因此世界的真相是一元论的!

所以,我们要打破的是原有的命运观和因果观:要么我负责任,要么神为我负责任;以及分裂的二元论观点:人与神一分为二的观点。现在我们看清楚了:有限的人是包裹在无限的神里面的,“人里面的因”与“神绝对主权下的因”,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合二为一”的关系,是有限被包裹在无限里的关系。

那么为什么人要对自己负责呢?神说,我已经把你要为自己负责的“因”放在你的生命里面了,也就是“良知”和“律法”。而且,我还把你为自己负责的机制也放在你里面了,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在你里面已经有充分自由作出选择,就是你为自己的所有选择负责。这就是人里面运行的律法的因果律,这也是神公平审判人的前提。

我们可以说,人的自由意志不可能超越神的主权。虽然人的自由意志在人的限度里是充分的,但在神的无限里却仍然是有限的、暂时的、非本质的,它最后的归宿当然无法超越神的旨意。在这个意义上神是一切事物的终极因!

众:明白了,意思是说这个因既是你的因,也是神造你的因,这个因的因(即终极的因)还是在神里面,所以人要为自己负责。对的,神已经把那个因,把你为自己负责的机制也放进去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还是要为自己负责的。

我们很轻易地会觉得人的自由意志和神是对等的。比如说,我可以不要你的救恩,自己选择下地狱。《圣经》启示我们,实际上连地狱都不是你自己选择的,是神帮你选好的。神说你不接受他就到地狱去,因此当你不接受他而到地狱去,也是完成神的旨意。这个很重要,神有一个旨意:让不信的人进地狱。你以为你有选择,其实你没选择,这样你的自由意志就要谦卑下来了。因为我们知识分子很容易说,我不要你的救恩,殊不知你轻易地假定你在跟神对垒。原本你的自由意志是在他全部的旨意里面的,启示你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地位可以与神对垒。你之所以有这个感觉,纯粹出于你的“悖逆”和“昏迷的心”,你的所有结局都在神的旨意里。

我们回到原来的问题,神难道愿意让他们有昏迷的心吗?神不是善的吗?是的,神是善的。但神的善不是体现在他给人昏迷的心,而是体现在他给人救恩,在救恩上彰显了神的恩典和善。因为神知道你在那样一个封闭循环里(就是人的有限的自由意志里)没有出路,所以他赐下救恩,让你能够借着真理的光打破你自己的有限和短暂,可以和永恒的无限相连,这是神真正的善。神不是恩典的神吗?恩典就是虽然你活在亚当的黑暗里,但是神还外加一个光,这个光就是《圣经》的光。借着传道人的脚踪来到你的面前,正是在这个光里,你才有可能突破原来那个越悖逆越愚蠢、越愚蠢越悖逆的封闭生命。这个封闭的生命就是“老我”的生命,重生出一个新生命也是神给的。至于神怎么拣选,怎么就给你了?这确实是拣选的奥秘了!

众:神给他们昏迷的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都可能是昏迷的心。

是的,每一个老我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悖逆愚蠢、愚蠢悖逆。众:所以不存在好像神只给某几个人昏迷的心,没有给其他人昏迷的心?

的确可以这样说。但是相对那些接受“真理之光”的人来说,那些不接受光的人似乎是神特意加强,给了他们昏迷的心,这是相比较而言说的。我认为在绝对的意义上,可以把“昏迷的心”理解成人里面那个有限的朦胧良知和自由意志。人作为被造物完全在神里面,神给你朦胧的良知和自由意志,同时神又给你额外的救恩之光。在他恩典的拣选里,救恩临到我们,居然见到那光,救恩是额外的,蒙恩的人是不配的。所以,对神的公义的指责都没有根据了。

我们许多理解上的问题是出在你脑子里有个“圣诞老人”的神,《圣经》启示的神不是这样的神,你不能信你脑子里的神,你要信《圣经》启示里的神。最近一个新闻说陈光标在纽约给流浪汉发钱,说好三百块但是后来不到三百块,于是大家骂陈光标,不是恩典反变成欠他们的。神的恩典难道是该给的吗?你是要神无穷尽地等下去,因为一旦停住,对后面的人就不公平了。这就是保罗所说,你有什么权利给神出主意,做他的谋士呢?注意,神不是根据人来选的,因为没有一个义人,所有的救赎都是神白白给的,这个基点不能动。

11:9 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10 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筵席”概念。我们不要轻易地让神赐给我们的“筵席”—神赐给我们的祝福—成为我们的“网罗”。我们自己把自己网罗在神看得见的祝福里,达不到神让我们看见的高度。

众:为什么筵席会变为网罗?

神给你宝贝,你要宝贝就不要神了嘛。人就是这样的“眼睛昏蒙”。这个眼睛很重要,我们实际上是通过属灵的眼睛才看见、理解的,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开始和神相连;你若不做这个功课,若不是看见、不是理解,你永远是个瞎子。感动也好、意愿也好、冲动也好,都是属肉体的东西,唯独眼睛打开,神的亮光进来,才得祝福。所以神对你的最大咒诅就是眼睛昏蒙,最大祝福是眼睛打开。眼睛是怎样打开的?是因为光才打开的;光从哪进来?信道从听道来,听道从神的话语来,因此光是从神的话语来。

罗 11:8–10 三节经文,全都是咒诅的话语,保罗引用这些旧约经文到底要向我们说明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在下一段经文里找到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