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最近撰写《教会史人物系列》时的七点默想。
(1) 什么是神学?什么是神学家?对此,我能想到的最直接了当的回答是,“神学”是站在人的角度去理解和表达作为“绝对者”(也就是“神”概念的哲学表达)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神学家”就是努力理解和表达“绝对者”的人当中,那些持之以恒,卓有成就的佼佼者。就好像“数学”研究(即理解和表达)数学,“化学”研究化学一样,神学也是一门学科,这门学科理解和表达的对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神,因此“神学"也被称为“形而上学”。
(2) 那么,“神学”与圣经的区别是什么呢?可不可以说,圣经66篇书卷的作者都是神学家呢?我认为不可以。圣经作者不是神学家,他们之所以写出了圣经是因为受到神的直接启示。他们犹如先知,是神对人类说话的代言人和执笔者。
(3)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平信徒与圣经的关系,和与“神学”的关系,是不是有区别?哦,区别太大了!可以用成语“天壤之别”来表达。圣经是神关于救恩的启示,因此直接关系到人的救恩;而“神学”只是人做学问的成果,是人的理解力和创造力的产品而已。借用保罗的话来说,神学家没有为我们钉十字架,是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
(4)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件事,所谓的教会史,一般都是写对教会历史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和事件。他们大都是有影响力的神学家,和掌握权力的神职人员和教会领袖,而不是写成千上万在基督里生命得救赎的平信徒的故事。因此,教会史上的任何人,即便是最伟大的神学家,如奥古斯丁、马丁路德等,都有两个身份。一个身份是以罪人的自觉意识直面赐救恩的神,这时候他只是一个平信徒,无论他是不是神学家或教会领袖都一样。他与我们团契里的任何一个成员一样,读的是同一本圣经,接受的是同一个圣灵。另一个身份是由各人的天赋才华和经历决定的各种社会职业的标签:神学家、哲学家、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医生、律师、老师、厨师、司机、管家等等,也与我们团契里的任何一个成员一样,因为我们也有我们各自的职业。
(5)这样看来,神学家关于神的思辨成果,在本质上看,对于我们来说,就如同其他各种“家”以及普通人的劳动成果一样。这些劳动成果,或作为精神性的知识,或作为物质性的消费产品,被我们享用。我们可以从中受益,我们也可以从中受害。无论是受益还是受害,它们都是人的产物,与圣经的启示是绝对不可比拟的。所以,我们读教会史和神学家的思辨产品,无论认可还是不认可,都不能与我们直接读圣经的经历相混淆。
(6)另外,还有一个区别需要注意。就是神学家以神学家的身份所作的神学思辨,和所构建的神学教义和体系,与这些神学家以罪人和平信徒身份,所作的读经默想和笔记,是不一样的。这时候,我们可以把他们看作是我们团契里一个跨越时空的弟兄姐妹,借着他们留下来的文字,就圣经里具体经文“到底是什么意思”,进行交流,并寻求达成理解上的共识,就好像我们目前在团契交流所作的一样。可惜的是,许多教会史上伟人的第一性读经默想和笔记,并没有引起教会里后人的重视,甚至也没有引起他们自己的重视,因此大部分都没有流传下来。教会史的聚焦点和流传下来的往往是神学家在神学研究上的思想成果。
(7) 圣经是直接由神而来的关于救恩的启示。这些启示借着犹太人与神互动的真实历史,代代相传,一直到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见证,达到了完全和高峰。所以说,圣经强调的是一致性和不变性。耶稣基督以后再也没有新的启示。但是,神学家的工作恰恰是从领受圣经启示后才开始起步,代表了人类对神的理解和表达,一代接一代,推陈出新,就像接力跑一样。每一个神学家的工作,都离不开前辈们的工作,和自身所处时代和自身经历的影响。
摄于2020年2月27日,温州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