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读经笔记》 / 第二章 / 信心与行为是不可分的

《雅各书》第二章   读经笔记

不可按外貌待人 Warning against Partiality:

2: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1 My brothers,show no partiality as you hold the faith in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e Lord of glory.

现在,雅各提出新生命的一个特征,不以外貌待人。英文用 partiality, 即“偏袒、偏心,不公正,不公义”的意思。我们说,上帝是公义的神。所以,partiality 是与上帝不合的一种品性。所以说,是 partiality的品性导致“按外貌待人”这样的行为。非善的行为总是与内在的非善的品性有关。雅各这句话的完整意思是,如果你真正信奉了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你就不会偏心,不公正,你也就不再像以前一样,“按外貌待人”。(注意,雅各自己以前,就是以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3 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2 For if a person with gold rings and in fine clothes comes into your assembly, and if a poor person in dirty clothes also comes in, 3 and if you take notice of the one wearing the fine clothes and say, "Have a seat here, please," while to the one who is poor you say, "Stand there," or, "Sit at my feet," 4 have you not made distinctions among yourselves, and become judges with evil thoughts?

雅各书的叙述风格是,先给出一个抽象的原则,然后用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说明。这里的例子是教会里(包括今天的教会,也包括我们自己平时;也许有意,也许是无意的)经常发生的。我们知道这样不好,但觉得很难完全避免,好像偏心是人性的一部分。有人对自己不同的孩子也会偏心呢。可是,雅各对此上纲上线:become judges with evil thoughts? 用撒旦思维的审判官,或者说,成了撒旦式的审判官。这里,雅各把“偏心”与“审判、论断人”的概念相联系。因为出于人的“论断”总是“偏心”的,没有人能够做到“公义”。这样,神的公义,与人的偏心,是一个绝对的概念。

2: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6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7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称”)的尊名吗?5 Listen, my beloved brothers and sisters. Has not God chosen the poor in the world to be rich in faith and to be heirs of the kingdom that he has promised to those who love him? 6 But you have dishonored the poor. Is it not the rich who oppress you? Is it not they who drag you into court? 7 Is it not they who blaspheme the excellent name that was invoked over you?

偏心为什么不好?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上帝,从不偏心,从不按外貌待人。许多人对此也许有不同的意见,认为上帝是偏心的,对一些人特别好,对另一些人不那么好。我们这样想,还是因为我们用世俗的标准看事物,只看见事情的表面,没有看到实质。比如说,我们认为上帝恩待有钱人(世俗成功人士),是另一些贫穷,于是我们尊重成功人士,看不起世俗的失败者。雅各说,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注意,雅各说,在信上富足(to be rich in faith)。这是雅各的眼光,看到了事物的实质。每一个人借着信,支取上帝的恩典,这才是人与人之间的最本质的不同。正是在这一点上,显示了上帝的公义、公正、不偏心的特质。

2:8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8 You do well if you really fulfill the royal law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雅各再次回到全备至尊的律法。在 1:25,雅各称之为“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一方面,显示了雅各对律法的尊崇敬畏,二方面,也说明了雅各对律法本质的全新认识:(1)全备的(统一、全面的,不是支离破碎、自相矛盾的,是一个整体);(2)至尊的(至高无上的、不容妥协的)(3)使人自由(不是捆绑人,乃是释放人,叫人得自由、得生命)。雅各的认识,与保罗完全一致的。特别是“律法让人得自由”这一点,把律法的概念,从条条框框里升华,进入律法的精神。也就是说,律法不再是捆绑人的条条框框,而是把人从条条框框里解放出来的神圣的力量,也就是救赎的力量。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个思想是一个革命性的思想。是一次宗教革命。这个革命的火把是由耶稣基督点燃的。耶稣基督也因此被宗教徒杀害了。

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11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9 But if you show partiality, you commit sin and are convicted by the law as transgressors. 10 For whoever keeps the whole law but fails in one point has become accountable for all of it.11For the one who said, "You shall not commit adultery," also said, "You shall not murder." Now if you do not commit adultery but if you murder, you have become a transgressor of the law.

为了解释律法上述三点原则,雅各又用了一个例子。他说,偏心就是犯了律法,而且犯了一条,就是犯了全律法。试问,世上哪个人能够做到完全不偏心?当然没有,所以,世上没有人不犯律法。全都被律法圈在罪里(保罗语)。那么,为什么又说“叫人得自由的律法”?这里的逻辑转折点,就是耶稣基督的所赐给我们的新生命。注意,犯一条就是犯众条,这样的思辨和推理,保罗也多次用过。这个推理,把一切企图在行律法上自义的宗教徒和法利赛人,全部逼到了死角。(你们中间谁没有犯罪,就可以用石头打她。)对“靠行律法称义”之路的彻底绝望,就是由这条推论而来的。所以,我们必须在脑子里反复重复这条推论,让这条推论在脑子里扎下根来,否则,律法主义的思想,就会在我们里面蠢蠢欲动,重新抬头。

2: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12 So speak and so act as those who are to be judged by the law of liberty. 13 For judgment will be without mercy to anyone who has shown no mercy; mercy triumphs over judgment.

什么叫“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得自由”与“受审判”,是怎样相关联的呢?世人会觉得,“得自由”就是不再“受审判”啊。对此深奥的问题,雅各一言以辟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这里,怜恤( Mercy)这样一个属灵的品性,就成了关键。在耶稣的八福里,就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第五福)。“爱人如己”,全律法的总结,就是“爱”,即有一颗怜恤和仁厚的心。雅各给出了一句名言: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mercy triumphs over judgment)。这句话与彼得说的,“爱能遮掩许多罪”是相通的。(彼前 4:8)。有爱心,能怜恤人的,上帝也会怜恤他的许多软弱与过错。一个人又如何做到有爱心呢?这又要回到约翰福音(15:9):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换言之,你们之所以能够常在我的爱里,是因为我先爱你们了(As the father have loved me, so that I have loved you。)是耶稣的爱成全了律法的精神,使常在主的爱里面的人得自由。在爱里的人,是有怜恤心的人,因此也得以不再受不怜悯人的律法的审判。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2: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14 What good is it,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if you say you have faith but do not have works? Can faith save you? 15 If a brother or sister is naked and lacks daily food, 16 and one of you says to them, "Go in peace; keep warm and eat your fill," and yet you do not supply their bodily needs, what is the good of that? 17 So faith by itself, if it has no works, is dead.

我们如何才能进入耶稣的爱(常在我的爱里)?当然不是因为行为,乃是借着对恩典的信心(the Faith of Grace)。但是,雅各紧跟着挑战说,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对此,雅各给出一个平实、没有疑议的例子: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于是,雅各得出一个结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这里的论证是平实而且严格的。对这句重要经文,很多基督徒在理解上没有问题(实在是太平实了),但是在应用时却发生了偏差。比如说,他们也许会引申说,既然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所以我们还必须看重行为。这样一来,就把这句经文的重心,从前面的“信心”,滑到了后面的“行为”。这样不经意的一滑,就对这句经文,在理解上出了严重的偏差。其实,这里的重点仍然不是行为,还是信心。正确的理解是,如果你没有行为,你一定要审视反思你的信心,看看你的信心是否是死的。如果你的信心是死的,你即便有个别的好行为,这死的信心又岂能救你呢?

2: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18 But someone will say, "You have faith and I have works." Show me your faith apart from your works, and I by my works will show you my faith.

这里雅各接着用假想的口气,模拟了一个对话。对话的第一个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 第二个人说,好啊,那就请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仔细读来,前者没有说,我有信心,你有行为,而是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所以,第一句对话的要害,不是只强调“信心”,不看重“行为”,是将“信心”与“行为”割裂了开来。于是,雅各挑战说,如果“信心”与 “行为”可以割裂,就请你把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雅各认为,把信心与行为割裂开来,是不可能的,因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各的立场是,信心与行为是不可割裂的,所以,雅各说,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行为是信心的外部表征。 我有一个思考题:信心与行为的不可分离的关系,是否可以用一个分币的两面来比喻?

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19 You believe that God is one; you do well. Even the demons believe-- and shudder.

这是一句极其重要、发人深思的经文。鬼魔信神吗?雅各说,鬼魔也信。但是,这信心能救他吗?当然不能救他。可见,在雅各看来,对所谓的信心,要做深入分析。信心不仅有死、活之分,还有真、假之分。这个论点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君不见,在基督教历史上,多少所谓的“基督徒”犯下了鬼魔般的罪行,都是借着宗教信仰的名义犯下的?所以,信神只有一位,又怎么样呢?有人也许争辩说,信神还不够,还要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意思是说,只要信的宾语是正确的,信就是正确的,就是得救的信心。对此认识,耶稣有一句名言:退开去吧,我不认识你们!(“主啊,得救的人少吗?”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 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他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 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 13:23-27)。这就是对“鬼魔也信,却是战兢”的最好的注脚。所以,“鬼魔也信”的问题还不是出于宾语,而是出在谓语“信”上。对此,我们要特别警惕。不要觉得,这句经文是对“鬼魔”说的,与我们无关。其实不是,试问,我们里面的“老我的信”,难道不是“鬼魔的信”?

2: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20 Do you want to be shown, you senseless person, that faith apart from works is useless?

死的信心是无用的(useless)。对什么无用?对救恩无用。“老我的信”就是无用、不能得救的信。还有,律法主义者信神吗?信耶和华吗?也信耶稣吗?但是,如果他们对神、耶和华和耶稣的信,仍然脱离不了“靠行律法称义”的范畴,他们的信就是无用的信,就是死的信。所以,律法主义者所信的“神、耶和华和耶稣”,都是假的。为什么?因为,律法主义者不信“恩典的神”,就是以弗所书 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唯独本乎恩,也因着信,神所赐的 Faith,才是得救的信。

2: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1 Was not our ancestor Abraham justified by works when he offered his son Isaac on the altar? 22 You see that faith was active along with his works, and faith was brought to completion by the works.23Thus the scripture was fulfilled that says, "Abraham believed God, and it was reckon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and he was called the friend of God.

关于什么是得救的信,这样一个抽象的道理,雅各再一次应用大家熟悉的例子来说明。如果我问你,亚伯拉罕以撒献在坛上,是信,还是行为?你会如何回答?正确的回答是,这个问题本身的基本思路是错误的。因为,信心与行为是不可分的。如果我问,亚伯拉罕称义,是因为信心,还是因为行为?正确的回答是,是因为信心(因信称义的真理是一个绝对的真理,不能打任何折扣)。雅各的表达是: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就是说,亚伯拉罕之所以称义,是因为他的行为表明了他的信是真的、有生命的。所以,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因此,在雅各这里,“因信称义”的真理得到了重申。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2: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24 You see that a person is justified by works and not by faith alone.

我还要提醒弟兄姐妹,注意“行为”(work)一词,与在加拉太书里的用法是不同的。加拉太书 2:16,既知道你们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because by the works of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注意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law (加拉太书),与 justified by works(雅各书),两种表达之间是有重要区别的。the works of law,可以翻译成“靠行律法”,即努力按律法的条文要求去行,而 works 一词,可以指“外在的行为”,也可以是指“内在的生命更新”,就是以弗所书里说的 workmanship。外在的美善行为,是出于这个更新后的内在生命。如果一个人的信,不能使人的内在生命发生更新,这个信就是死的、或假的。所以,我们对“行为“(work)一词的解读,不应该局限于“外在可见的行为”,还要深入到 “内在生命的改变”,前者是后者的表征,后者才是本质的。注意,如果我们的理解,只局限在“外在行为”,我们就掉进了“以外貌待人”的陷阱。因为,“外在可见的行为”也属于外貌的范畴。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5 Likewise, was not Rahab the prostitute also justified by works when she welcomed the messengers and sent them out by another road?

雅各用妓女喇合的故事,再一次说明,因为喇合“内在生命改变”,所以才有“外在行为的表达”,并因此说明她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

2: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26 For just as the body without the spirit is dead, so faith without works is also dead.

这是一句很有嚼头的经文。我提醒大家注意前后概念之间的排列和对比。“身体”是外在可见的,“灵魂’是内在不可见的。可是,用直接的类比,“身体”对应的“信心”(faith),“灵魂”对应的是“行为”(works)。既然“works”对应的是内在的灵魂,可见在雅各的思想里,works 一词更侧重“内在的生命改变”,而不是“外在可见的行为”。相反,一个人平时挂在嘴上炫耀的所谓的“信心”,(“你有信心,我有行为。”),倒成了与“外在的身体”相类比的概念了。“信心”成了“外在”,“行为”变成了“内在”,这就是雅各属灵的辩证法。那“外在的信心“,不就是不能带来生命改变的“鬼魔的信”吗?

《雅各书》思考题:

(1)《雅各书》的主题是什么?是讲信心,还是讲行为?---- 因信称义

(2)《雅各书》是将给谁听的?老我,还是新我?--- 对着“新我”讲“老我”;“垃圾”的转化

a) 落在百般试炼和缺乏中;

b) 缺少属灵的智慧;

c) 心怀二意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

d) 单单听道;不行道。

e) 自以为虔诚,却不勒住他的舌头;

f) 按着外貌待人;(例子)

g) 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例子)

h) 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

i) 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

j) 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

(3)《雅各书》讲了些什么重要的思想?

a) 属灵的智慧(第一章)

b) 听道与行道(照镜子的比喻);内在的生命改变(品性)与外在的行为(第一章)

c) 偏心(partiality)与按外貌待人(第二章)

d) 信心与行为是不可分的;没有信心的行为是死的;信心是好行为的内在源头,而不是外在的炫耀(第二章)

e) 舌头里面的两个源头;(第三章)

f) 两种智慧;两种果子;两种生命(由里向外;由外向里))(第三章)

g) 论断弟兄,就是论断律法:律法不是我们手中的工具,乃是能救也能灭我们的至高者(第四章)

h) 亲近神就是最大的行善(第四章)

i) 面对真实的人生,不要自欺,在忍耐中盼望(第五章)

j) 祷告的大能(第五章)

k) 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